延安大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措施谈判公告

延安大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措施谈判公告

延安大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措施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延安大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措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新区遵义大街15号坤岗国际3号楼(B 座)5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3-09-25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BE)

项目名称:延安大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措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延安大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措施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工程延安大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措施_标包11项

新建10立方米PP增强型模块组合雨水收集池1个、安装2.5KW水泵1台、铺设DN50PE管78m、铺设DN250双壁波纹管50m、安装阀控超声波水表17台,新建检查井17座、沉泥井1座、土方开挖204.6m2,土方回填144m3、混凝土垫层12m3、拆除、恢复混凝土路面各51m3,更换节水水龙头153个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延安大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措施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大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措施)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并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 (7)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 (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单位基本开户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谈判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应商参加企业证明文件,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8〕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大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措施)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并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 (7)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 (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单位基本开户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延安市新区遵义大街15号坤岗国际3号楼(B 座)5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9-25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遵义大街15号坤岗国际3号楼(B 座)5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宝塔区水资源与节约用水服务中心

地址:宝塔区七里铺街

联系方式:13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联系方式: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拓姣姣

联系方式:0911-*******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9日

标签: 节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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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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