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监察大队小型水政执法船招标公告
水政监察大队小型水政执法船招标公告
v泰兴市水政监察大队小型水政执法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6
投标开始时间:2016-1-12 9:00:00 截止时间:2016-1-12 9:00:00
泰兴市水政监察大队小型水政执法船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兴市水政监察大队的委托,对泰兴市水政监察大队小型水政执法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TXZC2015-ZB078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水政监察大队小型水政执法船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小型水政执法船一艘
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6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完成50%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4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下的10%在免费质保期满后付清(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国家相应机构颁发的钢质一般船舶二级Ⅲ类及以上资质船舶生产企业、一级Ⅰ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具备设计资质,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公务执法船的建造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2月17日起,2015年12月2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到11时 30 分,每日下午14时到17时30分。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金额:10000.00元
缴纳账户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缴纳方式:电汇
2、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汇款单据,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
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9时。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鼓楼东路东首)六楼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水政监察大队 代理机构: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泰兴市大庆东路218号 地 址: 鼓楼东路东首(信访局西侧)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 徐志祥 联系人:黄女士 吕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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