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儿科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儿科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拟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儿科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X-2023-173;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儿科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2、采购内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儿科视力筛查仪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3、质保期:三年;
6.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件获取,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cxgcgldl@163.com (邮箱发送标题为:XX 公司+XX 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在当日17时前回复邮件,咨询联系电话:175*****164。
3.售价:400元。
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磋商开始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方陆港C栋14层会议室;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农业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方陆港C栋14层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东大街56号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鼎路路劲东方路港14楼
联系人:台先生
联系方式:175*****164
邮 箱:cxgcgl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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