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3年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一期项目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3]1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绿化养护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银川市
建设规模:节水灌溃总面积1019公顷,铺设De355PE管1795米,De200PE管3535米,De160PE管3696米,Del10PE管8436米,De90PE管119米、新建自来水水表井67座,再生水水表井42座,分支管道阀门升145座,管道加压泵5座。
招标范围:2023年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一期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及养护期阶段全过程同步。
标段划分:监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9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9月26日17时00分,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 )持资格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4.2资格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网站“变更公告”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二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接收异议、投诉的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同时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与本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绿化养护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
联系人:张敬云 联系人:刘海
标签: 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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