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红军长征博物馆红色文化朗读亭建设

迪庆红军长征博物馆红色文化朗读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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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迪庆红军长征博物馆红色文化朗读亭建设
招标编号:DZ2023-FW-091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迪庆红军长征博物馆红色文化朗读亭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50万元,招标人为迪庆藏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4.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迪庆红军长征博物馆红色文化朗读亭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迪庆红军长征博物馆红色文化朗读亭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开展业务
的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
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
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0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9 月2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萨龙巷24号5-2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萨龙巷24号5-2栋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2023-FW-0911
项目名称:迪庆红军长征博物馆红色文化朗读亭建设
预算金额:145000.00元
最高限价:145000.00元
采购需求:建设开放式语音采录朗读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开展业务
的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
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
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萨龙巷24号5-2栋
方式: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获取人身份证原件
获取人非法人本人的还需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上述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萨龙巷24号5-2栋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10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萨龙巷24号5-2栋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磋商有效期(日历天):90。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本次磋商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 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迪庆藏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
地 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独克宗古城月光广场
联 系 人:潘高原
电 话:0887-82247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迪庆正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萨龙巷24号5-2栋
联 系 人: 闵卫娇李向康
电 话: 0887-8855811
电子邮件: dqzh8855811z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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