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障部年度场内车辆燃油招标公告

综合保障部年度场内车辆燃油招标公告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南航海南分公司(综合保障部)2023-2025年度场内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

采 购 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邀请函

1、 项目简介

2、谈判文件的获取

3、响应文件的递交

4、联系方式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第二章 用户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报价须知

2、谈判报告

3、合同授予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一、响应文件封面

格式二、营业执照

格式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格式五、授权委托证明书

格式六、谈判保证金

格式七、报价一览表

格式八、分项报价表

格式九、用户需求响应承诺书

格式十、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制度告知书

格式十一、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第一章 邀请函

海南美亚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3-2025年度美兰机场场内车辆燃油项目进行采购,邀请贵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海南分公司2023-2025年度场内车辆燃油采购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升)

单价限价

(单位:人民币/升)

总价限价

(单位:人民币)

备注

1

92#、95#汽油、0#柴油

预估******升,以实际发生为准

发改委公布油价

923万元


合计

923万元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税率暂定为13%。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92#、95#等汽油、0#柴油

海口美兰机场加油点

按加油需求在加油点交货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以下简称“南航采招网”,网址:https://csbidding.csair.com),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12】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密封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47号南航大厦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先生,0898-********189*****080

EMAIL:zenggl@csair.com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答复。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47号南航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企财部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47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98-********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第二章 用户需求

1.1 项目名称:南航海南分公司2023-2025年度场内车辆燃油采购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升)

单价限价

(单位:人民币/升)

总价限价

(单位:人民币)

备注

1

92#、95#汽油、0#柴油

******

发改委公布油价

923万元


合计

923万元


本项目包含而不限于南方航空股份海南分公司场内车辆2023-2025年度92#、95#汽油、0#柴油采购。

一、质量标准及油品质量确认

1. 本合同标的物应符合(国V/国VI)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 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油品质量有任何异议时,采购人应当于油品交接完毕后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由双方协商或共同指定权威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双方根据鉴定意见划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采购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视为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无异议。

二、供油方式

1.供应商在其加油站为采购人的单位车辆、设备提供汽油、柴油加注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加注的油品,采购人只能用于采购人的单位自有或自用车辆、设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借或转售。

2.采购人须向供应商提供需加油的单位车辆车牌号码清单及所需加注油品的需求,清单上须盖有采购人有效印鉴,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清单要求为采购人开设相应的加油卡或加油本,交由采购人保管。采购人加油车辆数量有变动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六、供油服务程序

1.采购人的所有车辆需办理IC加油卡,一车一卡。加油时出示IC加油卡,方可在供应商的加油站进行加油。每次持卡加油后,供应商为采购人司机提供消费凭证。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单位车辆车牌号码清单,在IC加油卡内标记车牌号码,供应商在为采购人司机加油消费前,需进行车牌号码核对工作,如系统内车牌号码与实际车牌号码不符,供应商有权拒绝加油,并将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车辆管理人员。

3. 采购人开户办卡单位,可在供应商的网上服务系统中查询加油明细总清单。

4.为确保加油过程的安全,采购人的车辆及人员必须遵守供应商的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5.供应商提供的油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造成采购人车辆损毁、投诉、起诉或采购人其他损失的,经权威鉴定机构认定为供应商直接原因造成,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6.采购人须按供应商有关IC卡的管理章程使用管理加油卡。

7.采购人根据自有车辆(设备)用油情况及时充值加油IC卡,因采购人不及时充值加油卡造成无法加油的,责任由采购人承担。

8.采购人应负责妥善保管加油IC卡,确保其不遗失或损坏。如遇有加油IC卡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应尽快通知供应商加油站进行登记注销,重新办理加油IC卡;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购人承担。

七、油款结算

1. 采购人开户办卡在供应商办卡充值,供应商负责按照当地税务、发票管理办法,对采购人已消费金额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每月核对加油数量和金额。

3.供应商应对其指定的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报价须知

1.1 凡响应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

1.2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1.3 谈判保证金

1.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如通过汇款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公司账户转出,通过金融机构保函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应当以供应商名义委托开具,所递交的保函类型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且受益人应与本项目采购人一致,有效期应当与报价有效期一致。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汇款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或委托开具的谈判保证金保函。谈判保证金的金额:【0】元人民币

1.3.2保证金银行帐号:供应商获取并成功下载谈判文件后,平台系统将自动生成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汇入账号。供应商可在南航采购平台中,谈判文件下载页面查看保证金接收银行账号。(说明:为使供应商的保证金自动对应参与的谈判项目,平台系统已对接银行保证金管理系统,将在购买谈判文件成功后,为每个参与的谈判项目,单独分配一个银行附属账户。)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请供应商务必对应谈判项目,将谈判保证金分别汇入与其对应的子账号中,或者向采购人提交保函。汇款成功后,供应商可以登录南航采购平台查看保证金汇款的到账情况。注意:1、参与的每个采购项目,单独分配一个银行附属账户。供应商同时参与的不同项目,其保证金账号不同,每个独立的项目都有独立账号,请注意不要打错账号;2、仅接受人民币币种缴纳;3、境外企业及港澳台地区企业无法用人民币付款的,可使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银行保函原件;4、如因供应商汇错账号无法正常入账或因币种问题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3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1.3.4未成交的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本项目合同签订后5日内(二者以先到者为准)按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汇款路径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或退还保函;如有异议或投诉,将在异议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交纳成交服务费并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不计利息原路退还剩余保证金或退还保函。由于供应商银行信息变更导致原路退还失败的,请联系工作人员,重新提供变更后的银行信息。

1.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以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保函出具机构(担保人)向采购人全额支付保函金额:

1.3.5.1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3.5.2 提供虚假材料的;

1.3.5.3 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的(对“串通”行为的认定,参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

1.3.5.4 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或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单方面要求放弃成交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

1.3.5.5 发生其他违法违规参加谈判的情形。

1.4 报价有效期:【90】天。

2、谈判报告

2.1 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实施小组组成。

2.2 谈判小组按规定出具《谈判结果确认书》,全体评委审核《谈判结果确认书》并签名确认。

3、合同授予

3.1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采购人在南航采招网公示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2个工作日。供应商自行查看,采购人不再另作通知。

3.2 谈判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3.3 成交候选供应商履约能力审查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审查确认。同时采购人保留审查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则作报价无效处理,并且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3.4 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南航采招网(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领取《成交通知书》。

3.5 签订合同

3.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

3.5.2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可以重新组织谈判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廉 洁 合 作 约 定 书

甲方: 海南美亚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着合法交易、公平公正、互利共赢原则,为建立并巩固长期合作关系,保障合作的规范与廉洁,双方就廉洁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定义与名词解释:

下列用于本约定书的文字,除依据其文义需做另外的解释外,均依本条要求解释:

(一)甲方:除作为本约定书主体外,本约定书所指甲方包含甲方及其关联企业;

(二)乙方:除作为本约定书主体外,本约定书所指乙方包含乙方及其关联企业;

(三)利害关系人:指一方员工近亲属及其他关系密切或有利益往来的亲友;

(四)关联企业:如一方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为另一企业)至少存在一种或多种如下关联关系的,则该两个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关系”是指一方与另一企业存在如下关系的一种或多种:

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5%或以上的;

3、一方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或者相反情况;

4、一方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或者相反情况;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一方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或者相反情况;

7、一方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控制的,或者相反情况;

8、对一方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家族、亲属关系等);

9、持有上述第1-8项所述企业5%以上(含)股份的股东、出资人,或者为员工激励、持股计划、股权投资而设立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述第1-8项企业股权的股东;

(五)不正当利益: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乙方公司制度的利益,以及要求乙方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公司制度的帮助或便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向乙方员工或利害关系人提供、承诺或给予“酬金”、“回扣”等任何形式的现金、有价物品或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及其它娱乐活动、食宿、健身、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2、向乙方员工或利害关系人提供各种形式劳务报酬、提成、经营分红等;

3、向乙方员工或利害关系人以结婚、生日、丧葬等名义赠送礼金;

4、向乙方员工或利害关系人以不合理的低价或免费借用金钱、汽车、房屋等财物,或以不合理的高价从乙方借/租入金钱、汽车、房屋等财物;

5、与乙方员工或利害关系人进行含金钱性质的棋牌娱乐类活动、赌博性活动;

6、为乙方员工或利害关系人提供持股(含干股、暗股,不含证券市场小宗交易)、顾问、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等机会或便利;

7、利用乙方或其利害关系人的便利为甲方谋取交易机会;

8、其他违背诚信原则、职业道德从乙方或通过乙方获取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是指南航集团记录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企业的汇总名单,被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依据不良行为认定等级在相应限制期内不得与南航集团各单位进行业务合作。

二、甲方违反以下行为要求时,乙方有权按照本约定书第五条违约责任进行处理:

1、甲方声明并保证因与乙方签署或履行协议而提供给乙方的全部信息、材料是真实、完整、正确、合法、有效的,不存在虚假、欺瞒、伪造。

2、甲方保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尤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一旦发现有任何涉及乙方的商业贿赂行为,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进行查处和整改。

3、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允诺向乙方员工或其利害关系人发生任何不正当利益往来。

4、甲方承诺不恶意诽谤、诬告、陷害乙方员工或其它竞争对手。

5、甲方在与乙方合作过程中不得发生其他形式的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或违背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其它可能造成乙方员工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职务犯罪或被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行为。

6、甲方声明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3年内不对乙方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员工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乙方到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甲方客户单位工作或任职。

三、乙方权利义务

1、禁止乙方员工与甲方发生任何不正当利益往来,如发现此类问题,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提供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

2、乙方鼓励甲方举报乙方员工违规行为,乙方承诺对甲方的举报严格保密,并及时予以查实和处理。

3、乙方有权对不正当利益行为进行调查,情节严重的,有权移送司法机关。

4、若乙方发现甲方或其业务合作伙伴可能存在已违反或将违反本约定书的情形,乙方有权对甲方就该特定事项进行审计、检查;同时乙方有权就双方之间的交易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就合规政策、培训和监督进行问卷调查;监测交易以发现可能的商业贿赂迹象;检查甲方与乙方之间业务协议中涉及的活动和/或因此开展的活动的政策方针、流程、账簿和记录等。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认知晓双方签署本约定书的目的,理解乙方对双方廉洁合作的重大关切,明白违反廉洁行为的后果,同意定期向甲方公司员工宣传贯彻,并遵照执行本约定书。

2、甲方承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不向乙方及其关联企业员工提供任何不正当利益。

3、如甲方员工为乙方员工的利害关系人,甲方应将该事实立即披露给乙方。

4、甲方应当拒绝乙方员工任何形式的向甲方谋求、索取不正当利益的要求,并及时向乙方举报乙方员工的违规行为。

5、甲方在接受乙方调查和审计时,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提供虚假材料。调查后,不得推翻已经认可的调查事实。

6、甲方承诺对乙方调查和审计的内容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就调查事件对外发表言论。甲方更不得应非乙方外的第三人要求出庭作证(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出庭除外)。

7、甲方深刻理解违反廉洁合作行为的危害性,在此确认本约定书条款已经过审慎阅读,认可本约定书约定的赔偿金额合理,不会以任何理由向任何机构申请调整。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约定书任一约定的,甲方同意按不正当利益的十倍,或上一年度(即从乙方发现甲方违反本约定书约定之日起的前12个月)交易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以金额高者为准),但是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乙方及其关联企业有权直接从应付给甲方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赔偿金。

2、若甲方违反本约定书任一约定的,乙方及其关联企业有权解除与甲方的相关交易协议,将甲方纳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基于本约定书约定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不影响甲方依相关具体交易协议而承担的责任。

六、举报方式

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直接向乙方举报: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http://www.*****.gov.cn/】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47路南航大厦1103室南航股份海南分公司纪委】

乙方可通过以下方式直接向甲方举报(以下内容乙方自愿填写):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邮寄地址:【】七、其它约定

1、本约定书系双方之间因具体业务所签订的合作或业务协议(下称“主协议”)附件之一,无需双方另行签字盖章。本约定书自主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效力追溯至双方合作开始之日,不因双方业务合作终止、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2、本约定书独立于主协议存在,不因合作或主协议的无效、终止、解除而无效、终止、解除。主协议的相关约定与本约定书约定不一致的,以本约定书为准。

3、双方应协商解决因本约定书导致的争议,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遵照以下原则制作响应文件:

1、内容应严格按谈判文件及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要求(具体如以下模板所示)编制;

2、应遵照模板所示顺序编制,并编写目录及页码;

3、证书类文件应提供复印件且须在有效期内,本章有格式要求的还应按规定格式提交;

4、响应文件应制作成PDF版电子文件,连同扫描版签字盖章页扫描后上传至南航采购平台(亦即,完整的响应文件应包括:①响应文件PDF版;②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格式一、响应文件封面

南航海南分公司(综合保障部)2023-2025年度场内车辆燃油采购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CZ**********

响应声明:

本公司已阅读采购文件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采购的全部信息,愿意遵守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的各项规定。

本公司保证,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已取得合法授权,有权以本公司名义处理采购响应事宜和合同执行相关事宜;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则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以本公司名义提交的响应文件合法、真实、有效,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授权代表在本响应文件封面签章即视为确认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均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报价、承诺、《用户需求响应表》、《合同响应表》等进行本次响应和执行合同。

注: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本人亲笔签字或盖章,本页面可扫描成图片插入到响应文件首页。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三-1、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谈判】

(被授权单位) 是我司 (法人或总公司名称) 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现我司授权 (被授权单位) 以自己的名义参与 南航海南分公司(综合保障部)2023-2025年度场内车辆燃油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CZ**********),并由 (被授权单位) 全权负责谈判事宜及后续合同履行事宜(如成交)。

我司承诺,对于 (被授权单位) 参与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 所产生的一切结果,我司将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人有权直接要求我司承担,或者就 (被授权单位) 无法承担的部分要求我司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经我司盖章生效,有效期自被授权单位提交有效响应文件至本项目结束时止(如被授权单位成交,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时届满),特此声明。

授权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单位(盖单位章):

附件:授权单位与被授权单位营业执照


格式三-2、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以法人(总公司)的名义参与谈判】

(被授权单位) 是我司 (法人或总公司名称) 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现我司授权 (被授权单位)(法人或总公司名称) 的名义参与 南航海南分公司(综合保障部)2023-2025年度场内车辆燃油采购 (项目编号/包号: CZ********** ),并由 (被授权单位) 全权负责询价报价事宜。如果项目成交,将由我司负责后续合同履行事宜。

我司承诺,对于 (被授权单位) 参与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所产生的一切结果,均由我司承担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经我司盖章生效,有效期自被授权单位提交有效响应文件至本项目结束时止,特此声明。

授权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单位(盖单位章):

附件:授权单位与被授权单位营业执照

格式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则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供应商(单位盖章):

附件: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格式五、授权委托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现授权 (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南航海南分公司(综合保障部)2023-2025年度场内车辆燃油采购 (项目编号/包号: CZ**********)的报价、谈判事宜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 ,特此声明。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等)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签名或签章):

授权单位(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谈判保证金

格式七、报价一览表

【格式可根据项目自行更改】

项目名称: 南航海南分公司(综合保障部)2023-2025年度场内车辆燃油采购

项目编号: CZ**********

供应商名称:

序号

报价品牌及型号

单价报价,在海南省发改委公布油价基础上下浮

(单位:元/升,人民币)

保证金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服务期

备注

1

92#、95#等各类汽油

小写数字:

3年


2

0#柴油

小写数字:

3年








注:

1、此表总报价已包括《用户需求》要求的全部内容。

2、此表内报价为最终价(含税),税率为 13% ,响应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八、分项报价表

格式九、用户需求响应承诺书

【供应商对于用户需求须完全响应,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格式十、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制度告知书

各供应商:

一、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列入Ⅰ级限制交易供应商,限制准入期为1年:

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相互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按照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等),因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影响最终中标价,可能导致南航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的;

2、因产品(或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或延期交货,或供应商服务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给南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且被追究责任的;

3、没有按照承诺供应承诺品牌、承诺参数的元器件或原材料行为被责任追究的;或提供的产品服务经验收不合格,经过整改后仍不合格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配合检查,且经相关部门认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影响工作推进的。包括不限于未按相关部门要求配合调查或访谈的;未按要求提供项目响应文件资料的原件查验;拒绝接受生产设备设施、人员资质查验;拒不答复公司的查验或检查要求等情况;

5、供应商注册、入库文件资料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或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资料经查实弄虚作假,情节轻微,对项目评审结果未造成较大影响的;

6、违约转包、分包合同货物情节较轻,占采购量少于30%的;

7、采购领导小组认定为Ⅰ级不良行为的其他情况。

二、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列入Ⅱ级限制交易供应商,限制准入期为2年:

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因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影响最终中标价,可能导致南航损失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

2、通过与采购人员、评审人员等串通、谋取项目成交,情节轻微的;

3、虚假、恶意投诉、异议,且经相关部门认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虚假、恶意投诉、异议行为包括:提供虚假材料;3年内3次(含)以上不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投诉、异议,且投诉、异议事项均无效;3年内3次(含)以上投诉、异议查无实据的;投诉、异议事项已查实且合理答复后,投诉、异议人仍针对同一问题反复3次(含)以上投诉、异议;投诉、异议人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

4、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或在接到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拒绝签署合同或单方面要求放弃中标资格;或签署合同后,单方面要求终止、解除合同;或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纠纷,不进行协商,恶意诉讼或虚假诉讼,经相关单位认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或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经合同主管单位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5、违约转包、分包合同货物情节严重,占采购量大于30%(含)少于50%的;

6、采购领导小组认定的Ⅱ级不良行为的其他情况。

三、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列入Ⅲ级限制交易供应商,限制准入期为3年:

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因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影响最终中标价,可能导致南航损失200万元(含)以上的;或参与采购项目活动中再次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

2、通过与采购人员、评审人员等串通、谋取项目成交,情节严重的;或因供应商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在参与公司采购活动中发生“围猎”、行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造成南航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公司处分等的;

3、项目响应文件资料关键资料(如财务状况、业务资质、合同业绩、发票、产品检测报告等)经查实弄虚作假的;

4、违约转包、分包合同货物情节比较严重,占采购量大于50%(含)的;

5、采购领导小组认定的Ⅲ级不良行为的其他情况。

四、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列入永久限制交易供应商:

供应商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在参与公司采购活动中发生“围猎”、行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且相关证据材料证实其行为与供应商谋取中标、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相关,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受贿行贿一起查原则,行贿人不得与南航再发生业务往来,行贿人所属单位列为永久限制交易供应商,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采购项目。

已被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在限制期内不允许参加南航集团范围(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或相关控股公司)内所有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反谈判过程中各项要求和约定的行为被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取消中标(成交)资格;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且自始无效,供应商无权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赔偿损失;已经签订或已在履行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或相关控股公司采购项目合同(或协议),因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违反谈判过程中各项要求和约定的行为被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或相关控股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供应商给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或相关控股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其他相关责任的权利。供应商应保证廉洁、诚信参与项目谈判过程并对此负责,承担因违法、违规、违反谈判过程中各项要求和约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等)。

此前被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供应商或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南航有权根据限制交易供应商管理相关内部制度进行评定和管理,同时按照内部程序调整供应商的限制期。

本供应商已经知悉以上内容,并同意接受相关制度约束。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本指引所称“异议”是指参与采购供应商有证据或材料证明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有失公平或公正,而向采购人提出的质疑或请求。“投诉”是指提出异议的供应商没有得到采购人的答复或对答复不满意而向采购人的投诉受理部门提起的申诉。

一、提出主体

1.1 提出异议/投诉的主体(下称“提出人”)必须为参与具体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1.2 提出异议/投诉须实名制,否则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1.3 投诉按照先异议、后投诉的顺序,未经异议的事项不接受投诉。异议/投诉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出人应当明确提出异议/投诉的事项及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法律、法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异议/投诉,否则所提异议/投诉无效。

二、提出期限

提出人认为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等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并在有效期内,按照文件提供的异议渠道及异议指引提供纸质异议材料进行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在有效期内提起投诉,纸质材料可在有效期内当面递交,也可通过邮递送达。超过有效期的异议/投诉无效,有效期具体约定如下:

2.1 采购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阶段。提出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有明显倾向性或不合理条款的,可在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受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的,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或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2.2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提出人认为采购方发布的采购文件不合理、有失公平或倾向性条款的,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受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的,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或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2.3 采购评审结果公示阶段。提出人认为评审过程或采购结果有问题,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受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的,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或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异议/投诉时间环节不可逆,即在采购流程进行到下一阶段,不能对上一阶段已经通过的结果并超过时间节点的事项提出异议/投诉。

三、提交材料

3.1 提出人对采购项目提出异议/投诉,应制作纸质异议函/投诉函,由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则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异议函应将原件邮寄至采购人联系地址,投诉函应将原件邮寄至投诉受理部门。异议函/投诉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提出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b) 被异议/投诉人及与异议/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c) 异议/投诉涉及的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d) 异议/投诉的基本情况及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等;

e) 有效、合法的线索和证据材料;

f) 署名。提出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则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人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函/投诉函须分别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人本人签字,并附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g) 提出异议/投诉的日期。

h) 投诉的,应提供之前的异议和异议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i) 外文异议函/投诉函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j)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3.2 一件异议函/投诉函只能对一个采购项目提出异议/投诉,提出人需要对两个(含)以上项目提出异议/投诉的,应当分别提交异议函/投诉函。

3.3 提出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函/投诉函的,应当在异议/投诉有效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资料。

四、受理

4.1 采购人为异议的受理和处理主体;投诉受理部门为投诉的受理和处理主体。

4.2 采购人或投诉受理部门收到提出人纸质材料后,对异议/投诉内容进行审阅。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提出人已受理并正在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书面告知提出人不予受理。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投诉不予受理:

a) 提出人不是已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b) 未在异议/投诉有效期内提出的;

c) 异议函/投诉函未按第三条第3.1款第f)项署名的;

d) 一件异议函/投诉函同时针对多个采购项目提出异议/投诉的;

e) 异议/投诉已经处理并答复,提出人在异议/投诉有效期内就同一事项又重新提起异议/投诉,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f)未经异议程序的事项直接提出投诉的;

g)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

五、处理

5.1经异议复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异议:

a) 缺乏事实、法律依据或证据材料不合法、不充分的;

b)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

c)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5.2 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或虚假、恶意投诉的,驳回投诉。

5.3 异议/投诉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投诉受理部门出具《异议处理结果通知书》或《投诉处理决定书》,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发送提出人,纸质版由采购人或投诉受理部门留存备查。

5.4 异议/投诉处理过程中,采购人或投诉受理部门可以组织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说明。处理异议/投诉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采购人或投诉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提出人和被异议/投诉人进行当面质证。。提出人拒绝配合调查的,按自动撤回异议/投诉处理;被异议/投诉人不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异议/投诉事项。

5.5 异议/投诉处理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应当配合异议/投诉处理工作,遵守异议复核及投诉处理秩序纪律,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异议/投诉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5.6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投诉受理部门可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被异议/投诉人暂停采购活动,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被异议/投诉人收到通知后应立即暂停采购活动,在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投诉受理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5.7 异议处理过程中,提出人要求撤回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异议撤销函,由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则为营业执照记载的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收到异议撤销函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异议处理工作。

5.8 提出人撤回投诉的,按终止投诉处理。

5.9 采购项目在异议/投诉处理期间作为流标处理的,按终止异议/投诉处理。

六、行为记录

6.1 提出人有不良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6.2 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时,有如下情形的,属于不良行为:

a) 提出人无故不接收《异议处理结果通知书》或《投诉处理决定书》的;

b) 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

c) 拒绝提供异议/投诉处理所需相关材料的;

d) 一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e) 不按本承诺及程序指引进行异议/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的。

f) 其它不配合异议/投诉处理工作的行为。

七、费用承担

采购人或投诉受理部门受理、处理异议/投诉不会向提出人和被异议/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因处理投诉发生的检测、鉴定费用,应当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提出人和被异议/投诉人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八、保密责任

对在异议/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处理过程中的各方当事人均应严格保密并遵守采购相关保密规定。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47号南航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企财部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47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98-********

本公司(供应商)已知晓并愿意遵守以上异议/投诉的程序及相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本指引所述不良行为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公司(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单位盖章):在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内车辆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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