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全国碳排放权配额CEA非政府招标公告

出售全国碳排放权配额CEA非政府招标公告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出售全国碳排放权配额(CEA)公开询价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条件: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下称“询价人”)拟出售合法拥有并可用于交易的全国碳排放权配额(CEA)12万吨,现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与报名。本公告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发布。

二、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根据询价人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拟出售询价人合法拥有并可用于交易的全国碳排放权配额(CEA)12万吨。

2. 报价有效(锁定)期:自报价之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含本日)前。

3. 交割时间:2023年9月28日(含本日)前(实际交割时间以交易合约中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

4、交割方式:大宗协议交易。

5、指定交割场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国家碳市场主管部门指定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三、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价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必须具有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的相关账号,并处于激活状态可随时交易。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合格报价人资料要求

1、附件1: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

2、报价人营业执照(未多证合一的企业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的相关账号,并处于激活状态可随时交易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附件2:《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活动廉政事项告知书》(单独打印加盖公章);

5、报价人认为可以证明其实力的资料(如有)。

五、评标办法:

1、本次询价人出售全国碳排放权配额(CEA)12万吨,设置最低限价:单价70.53元/吨(含税),总价846.36万元(含税);低于或等于最低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本次询价金额以人民币元计,各报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价。

2、询价人将从符合条件的合格报价人中确定最高报价作为本次询价之中标标的。并以此为依据,与愿意签约的最高报价的合格报价人签订交易协议并履约交割。最高报价相同的,按报价人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以及社保参保人数和是否规模以上企业(报价人可自行提供依据)等确定中标顺序。

3、本次询价完成后,与中标人签订大宗交易协议并完成交割的期限为不迟于2023年9月28日。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公开询价公告期限为5日历天,报名人可以在公示期限内,即2023年9月25日16:30分前将报价资料件密封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或送达询价人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资料将予以拒收。

七、监督:

中共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571-********

电子信箱:qinglianredian@163.com

八、报价联系人:

孟柏灵 史松伟 潘红杰

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7号

联系电话:0575-******** 0575-827*****0575-********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标签: 碳排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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