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经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惠东发改【2015】783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监理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GZB2015-JL009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监理
(二)招标人: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惠东县黄埠镇小漠路考洲洋污水处理厂
(四)工程造价:约6346.35万元
(五)工程规模: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规模为3万吨/日,占地面积23.07亩。出水水质标准为一级A。处理工艺为底曝氧化沟+混凝反应沉淀+纤维转盘+紫外消毒工艺。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工期暂定为365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本工程BOT特许经营者筹措
二、报名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所派人员6人以上,其中:
1、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其它工程);
2、其他现场监理人员5人或以上,必须具备:
(1)总监代表1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2)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要求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广东省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其他监理员2人,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广东省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须于2015年 12 月 17 日至2015年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5:0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办理报名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1)监理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不得更改格式);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如因主管部门暂停受理延期申请而资质证书过期的,必须附上主管部门暂停受理文件及投标人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文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6)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7)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若为注册执业资格,应提供注册执业证书;若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则应提供职称证书(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三年以上,以发证日期为准)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8)专业监理工程师若为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应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若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则应提供职称证书(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2年以上,以发证日期为准)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9)监理员须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
(10)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截图加盖公章)。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11)提供报名人员(委托代理人)的交易员进场证及身份证,提供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班子所有人员最近3个月以上的个人社保缴交凭证;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后将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并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 10:00 时在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凭交易员进场证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二代身份证及交易员进场证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
六、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东县黄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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