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源溪星桥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平行检测招标公告
溪源溪星桥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平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增坊段河道治理工程、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欧坑段河道治理工程、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星桥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平行检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增坊段河道治理工程、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欧坑段河道治理工程、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星桥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平行检测项目;
2.2.建设地点:三元区三元区岩前镇;
2.3.项目概况:(1)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增坊段河道治理工程位于三元区岩前镇境内,主要涉及增坊村、横坑村及星桥村3个行政村的溪源溪河段。治理河道总长度为5.909km,其中,溪源溪增坊段整治起点位于增坊村马兴地处,终点位于增坊村牛皮滩处,长4.207km;横坑段整治起点位于增坊村段整治终点下游700m处,终点位于横坑村2#桥处,长1.702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2.68km,河道清淤整治5.909km,新建排水管涵14座,下河台阶16座,亲水平台2个,项目标志牌(景观石)1处,宣传牌2处、警示牌26处,水位尺2处。本次工程防洪标准采用 10 年一遇,排涝标准为 5 年一遇,工程等别为 V 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临时建筑物 5 级;(2)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欧坑段河道治理工程位于溪源溪欧坑村、忠山村,整治起点 为杨梅坑 1#桥处上游 75m,终点为溪源溪干流汇合口处,综合治理河道总长度为 5.7km。本防洪工程的工程任务是开展以新建护岸、河道清淤疏浚及排涝(排水)等 工程为主的综合性治理水利工程。本工程共新建护岸共 3980m,河道清淤清障共 5.7km,新建排水管涵 19 座,亲水平台 1 个,下河台阶 6 座,标志牌 1 座,宣传牌 3 座、警示宣传标识牌 8 个,水位尺 5 座等建设内容;(3)三元区岩前镇溪源溪星桥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位于三元区岩前镇的溪源溪 星桥段及支流田沙溪和化坑溪段。①生态保护措施:岸线蓝线划定 10.17km;②生态修复措施:生态清淤 500m,生 态草沟 94m;生态缓冲带 519 ㎡;③生态水利措施:生态护岸 2177m,堤脚生态化改 造 297m,下河台阶 2 处;④生态亲水措施:生态水系园平台节点(650 ㎡),红色文 化平台节点(1435 ㎡),水生态湿地平台节点(3151 ㎡),巡查步道 519m。⑤标示 管理措施:项目标志牌(大置石)1 个、项目标志牌(小置石)2 个、安全警示牌 10 个、宣传标识牌 10 个、指示牌 10 个、百米桩 103 个,公里桩 11 个。按照明水综[2016]228号“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 《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飞行检查管理的规定(试行)》 及《三明市水利工程第三方检测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对上述三个工程进行检测。
2.4.招标范围: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平行检测服务工作,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检测、出具检测报告,进行平行检测的相关工作,所完成的平行检测工作及检测报告应满足本项目交竣工验收要求,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质量检查。检测工作涵盖施工图纸相对应的整个工程全部内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最高控制价:本工程质量平行检测费最高控制价见附件。
2.7.质量要求: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4)已接受本项目三个工程任一施工单位委托检测的检测单位或工程平行检测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不含法定节假日)到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预算书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应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金额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会现场秩序请各投标人代表听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调安排,保证开标会有序进行。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msy.gov.cn/zwgk/)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
电话:0598-*******/278
联系人: 张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三元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 0598-*******
标签: 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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