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生态食品产业园发展大道工程一标段:发展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标段:路基、路面硬化、土方、下水管网、污水
余干县生态食品产业园发展大道工程一标段:发展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标段:路基、路面硬化、土方、下水管网、污水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赣建干招字[2015]第75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余干县生态食品产业园管理委会员 | 招标工程项目 | 余干县生态食品产业园发展大道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余干县乌泥镇食品产业园内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余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干发改字[2015]294号 饶工咨字[2015]104号 | ||
项目总投资 | 148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250.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0.00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市政道路工程中标金额业绩要求:企业近36个月(不含开标本月度)具有单项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业绩;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报名人证书或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年检有效的上岗证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电子化评标。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报名,本工程采用国泰新点招投标软件系统,有关技术问题详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联系人肖佳:151*****000。2、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征集招标投标用户信息的通知》(赣建招[2012]4号)要求办理网上招标投标用户信息备案;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4、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应凭相关证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由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担任[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并须提交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并经劳动部门鉴证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且本人必须到场开标。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5、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件)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证属无效或伪造,将终止其投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6、项目建设工期。项目本标段建设工期为四个月即2016年元月底至2016年5月底完工。7、根据余干县政府会议纪要第110号文,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全额带资建设,竣工验收后,工程款按4:4:2比例分三期支付,即第一年(2017年2月底前)支付总工程款的40%,第二年(2018年2月底前)付总工程款的40%,第三年(2019年2月份前)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款。8、根据余干县政府会议纪要第110号文,投标企业在工程开标会前从企业基本帐户将质量信誉保证金400万元打入以下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干支行;帐户: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3723,否则报名无效。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质量信誉保证金由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单位的400万元质量信誉保证金中标后由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转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开具的进场证明,由招标人无息退回总额的50%,工程施工至总工程量的40%,再由招标人退回总额的要40%,剩余10%需在工程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全部无息退回。。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开标现场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1、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12、业绩要求:企业近36个月(不含开标本月度)具有单项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业绩,同一工程必须提供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施工许可证、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13、本标段投资约1145万元。 | 联系人 | 刘女士,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经办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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