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路196号鑫满大厦一楼05-1、2店面招租公告

华林路196号鑫满大厦一楼05-1、2店面招租公告

公告名称

华林路196号鑫满大厦05-1、2店面招租公告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4*****667

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32号福达商厦四楼

发布机构

福建省汽车工业贸易公司

租赁底价(万元)

详见公告

保证金(万元)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3年9月8日

挂牌结束日期

2023年9月28日

一、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鑫满大厦05-1、2店面,按租赁标的名称分别出租:

租赁标的

名称

面积/平方米

租赁底价(月租金)/元

租赁期限

租金递增

方式

履约保证金/元

免租期

竞价保证金

05店面-1

117

*****

5年

每年递增2%(即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按2%递增)

三个月的首年月租金

一个月

*****

05店面-2

117

*****

5年

每年递增2%(即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按2%递增)

三个月的首年月租金

一个月

*****

同一竞租人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竞租单个标的或两个标的,报名竞租两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二、标的用途:店铺(法律规定不许可、不具备环保和安全要求的项目除外)。

三、优先权情况:同一竞租人在符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报名竞租两个标的的,若在竞得其中一个标的的情况下,同等条件下享有另一标的的优先承租权。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出租方不存在法律纠纷的。

3、与出租方合作中没有出现违约情况的。

4、未被列入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标的物的状况,意向承租方应进行充分了解,自行评估并自愿承担风险。

2、承租期内标的物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需维护好标的物,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者改变上述约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装修或改造的方案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或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形成的建筑附着物等不可拆除装饰、增设物等固定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3、租金按月支付,在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联营、承包等)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在租赁期内,若承租方的经营行为影响所在社区群众生活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承租方应立即响应并整改到位,消除影响。

6、承租方须自行办理与其经营相关的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7、承租方应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涉及消防安全验收许可的,应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8、其他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承租方已充分知悉,本方案所涉租赁物已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6)闽0102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确认归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出租方有权进行出租。但是,租赁物因是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州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建设,被福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给银行,尚在法律诉讼中。

2、乙方已现场踏勘租赁物并同意以现状承租,若因司法拍卖需要腾房,本合同终止,甲方向乙方赔偿两个月租金,乙方腾房。

七、竞价方式:本项目由福建省汽车工业贸易公司自行组织招租,采用密封报价、价高者得的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八、竞租人报名

8.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

8.2.竞租人资格:缴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8.3.缴纳竞价保证金

8.3.1.竞价保证金金额:*****元。

8.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汽车工业贸易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湖东支行,开户账号:376*****000******

8.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鑫满大厦一层05店面竞价保证金”或者类似字眼。

8.3.4.竞租人须提供一个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便于未成交时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8.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出租方领取《报价文件》,并按《报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8.5.领取报价文件

企业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报价文件》。

九、公告期限: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8日9点。《租赁合同》等详见本项目《报价文件》。

十、联系方式

电话:134*****667 ;监督电话:059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32号福达商厦4楼福汽集团合署办

福建省汽车工业贸易公司

2023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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