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乐山展厅项目比选公告
第九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乐山展厅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第九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乐山展厅项目
二、采购人: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三、采购预算:16.37万元(最高限价:16.3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比选。)
四、项目概况:
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市(州)文化和旅游主题展的通知》,第九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将于9月27日在宜宾市召开,根据大会安排,我市将在大会期间搭建乐山市文化和旅游主题展厅,主要围绕市(州)文旅资源、重大项目和文创产品等进行展示。现就第九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乐山展厅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比选报名
比选文件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文旅大楼410室领取。
领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需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四)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代理申请书应准备正本壹套,副本贰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申请书逾期送达。
九、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0日09:00。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十、比选时间、地点
2023年9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文旅大楼410室。
十一、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文旅大楼410室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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