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疏港航道东方红桥水下清障工程施工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
连云港疏港航道东方红桥水下清障工程施工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
连云港疏港航道东方红桥水下清障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连航道【2023】41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灌云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连云港疏港航道东方红桥水下清障工程的施工单位,发包人委托江苏云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承担此次竞争性磋商的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Y*********
项目名称:连云港疏港航道东方红桥水下清障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金额:******.00元,报价超过控制价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北接连云港港,南连灌河、通榆河,西接京杭大运河,既是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两纵三横”和《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7-2035年)中连申线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云港港集疏运系统中重要的内河水运通道。根据船民反馈及京杭运河江苏省船闸应急保障中心出具的《连云港疏港航道东方红桥水下碍航物扫测情况》,发现东方红桥附近存在总计6处水下障碍物,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连云港疏港航道东方红大桥航段水下障碍物共6处,其中桥南侧4处,初步判断南侧 1~3 号水泥块石为老桥桥桩,4 号为沉船;北侧2处,均为水泥块石。(具体情况以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为准,认真勘察现场,如设计与实际情况有偏差,费用不再增加)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2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专业壹级建造师或者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岗工程等承诺;
(5)业绩要求:2018年9月1日至今供应商完成过清障或者疏浚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交(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大厦B座24楼2419-2421室),获取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及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 时30分至17时30分。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0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云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大厦B座24楼2419-2421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1)响应文件的封袋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密封,标明采购人名称、标段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包装上加盖公章。
(2)除特别说明外,响应文件均使用 A4 规格纸、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
2.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媒介
发布公告网址: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lyg.gov.cn/)。
七、联系方式
名 称:灌云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518-********
名 称:江苏云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52*****16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大厦B座24楼2419-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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