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大队车辆招标公告
稽查大队车辆招标公告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泌阳县商务局稽查大队委托就泌阳县商务稽查大队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编号:泌阳县商务稽查大队车辆采购项目、泌政采[2015] 086号。
2、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公务车1辆。详细技术参数后附。
3、合格的供应商: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4本次询价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或泌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所递询价响应性文件不予评审。
3.5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3.4项询价日资格审查时资质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询价文件的发售:
4.1. 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询价文件。
4.2.本次询价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上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号、报名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普通信封内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报名函上内容必须与响应性文件投报内容一致,否则响应性文件无效。
4.3. 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4.4. 询价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元/包,售后不退。(以现金的方式缴纳)
5、询价保证金:
3000元人民币。询价保证金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从询价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询价前持银行入账凭证和购买询价文件的票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询价保证金收据证明。退还时退至询价企业基本账户(保证金转至下列任一账户即可)
(1)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原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526 010 194 412 011
(2)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3)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2546 3980 5252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5年12月23日下午3:00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询价开始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5年12月23日下午3:00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开始,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询价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项目联系人:宋亚
联系电话:****-*******
10、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廖真丽
11、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商务局稽查大队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7日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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