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新华镇爱华社区文艺汇演设备、服装租赁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新华镇爱华社区文艺汇演设备、服装租赁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1*****202********
项目名称: 新华镇爱华社区文艺汇演设备、服装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或婚庆礼仪服务,拟选派音响师和电工均须提供从业资格证明。2.供应商需按以下事项提供租赁服务:长20米*宽8米 *高1.4米的全新铝制舞台、雷亚架背景架(须抗风8级)20米*6米(120平方米背景架,需用10个百公斤水箱配重)、喷绘幕布20米*6米(120平方米刀刮布喷绘)、门型架40铝合金桁架搭建20米*6米、雪弗板雕刻字14个、800W双十五音响4只(须塑壳防水)、350W单十二音响10只(须塑壳防水)、麦克风4只(须配有天线放大器一套)、耳挂4只、1.6米高麦克风架4个、22米双拱彩虹门一套、加厚地毯22米*10米(220平方米)、警戒线200米、会场仿真花排30组、45厘米高蓝色方形塑料凳子100个、2米*2米防雨棚2个、演出服装30套(汉服女褶裙12套、衬衫西裤18套)、4*10电缆线100米、5000W备用发电机两台。 3.供应商中标后3日历天内送货上门,并于2023年9月27日前完成演出舞台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使得整个舞台布线安全合理,设备正常运行。汇演设备、服装租赁时间为2天,租赁服务期间供应商每天均须配备摄像师2人、照相师1人、音响师1人、专业电工1人、维护现场秩序人员10人、更夫3名(早班1人、晚班2人)、保洁人员2人(每场演出后须及时清理场地卫生)。供应商拟选派的全部人员均须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在现场做好服务,确保演出的顺利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4.供应商须提供可移动安置铁皮房(≥20平方米),以供演出人员更换服装和更夫夜间打更使用。 5.报价需包含订单内全部服务,所需设备、服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金等一切费用。
服务周期: 3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
报名开始时间:2023-09-20 15:52
报名结束时间:2023-09-25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18******148
联系座机: 0468-*******
四、参与项目

标签: 租赁服务 服装 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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