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PPP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PPP招标公告

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受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遂昌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遂昌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二、政府采购编号:********02062

三、采购项目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项目授权主体:遂昌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八、项目内容:

1、工程概况

项目评估(土建及设备中标价)价5315万元(不含厂区外的管道、厂区内的土地价,下同)。其中污水处理厂一期评估价591万元,日处理0.5万吨;污水处理厂二期土建及设备安装中标价3500万元,日处理1.5万吨。垃圾填埋场二期渗滤液处理厂土建及设备中标价1224万元(日处理150吨)。七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预算总投资1100万元(合计日处理0.245万吨)。

(1)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设计处理能力0.5万吨/日,采用硅藻精土工艺,现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排放标准。拟实施经营权转让,即采用TOT(移交-运营-移交)的模式操作。

2016年污水处理厂二期启动后,污水处理厂一期暂停营运运作,由中标者提标至一级A标准,三年后启用(具体时间按照二期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营时间为准),提标后需经相关部门验收(由社会资本提出技术方案,其技术方案不影响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价格。)

(2)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总设计规模1.5万吨/天,建筑占地5661平方米,工艺采用CAST方案,活性污泥法,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相关设施按一级A标准设计,拟实施经营权转让,即采用TOT(移交-运营-移交)的模式操作。

因污水处理厂将吸纳一部分工业污水,特许经营期间工业污水排放具有不确定性,建议合理设置调节池(由社会资本技术方案定决定,其技术方案不影响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价格;另外,2019年前实际污水处理水量在二期污水处理厂可承受能力之内)。

(3)垃圾填埋场二期渗滤液处理厂

垃圾填埋场二期渗滤液处理厂(日处理150吨),拟实施经营权转让,即采用TOT(移交-运营-移交)的模式操作。(需根据国家以及地方政策排放)。

(4)七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

遂昌县七个建制镇(石练镇、大柘镇、金竹镇、王村口镇、黄沙腰镇、北界镇、新路湾镇)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1100.92万元,服务范围为规划区域范围内的生活污水。

项目中标方需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日处理2450吨/日。各处理设施出水指标均要求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纳污水体。拟采用委托运营的方式,即O&M(运营与管理)的模式操作。首期委托运营8年,到期根据中标方8年内运营出水达标情况、运行稳定性、以及安全事故发生率等因素决定是否与中标方续签。

2、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具体如下:

(1)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和县城垃圾填埋场二期渗滤液处理厂采用TOT(移交-运营-移交)运行方式。

(2)七个建制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采用OM(委托运营)运行方式。

(3)特许经营期限28年,(其中七个建制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OM期限8年)。

(4)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遂昌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全部实物资产完整无偿地移交给遂昌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九、 资质要求

投标人即参与竞争性磋商的社会投资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一般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五年内,在中国境内具有以BOT、TOT等方式正在运营维护的日处理规模不少于2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的业绩(实际已获付费的商业运营期应不少于一年)。对资格预审申请人业绩的判定,可包含由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但申请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必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磋商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特殊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为已经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的单位,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名单如下:

1、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浙江富春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3、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4、杭州朗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5、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法: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保亿中心10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10: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10:00。

3、开标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君子路96号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单位应为其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10月29 日10时00分之前将磋商文件递交至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君子路96号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其磋商申请被拒绝。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联合体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汇票

投标担保确认单:投标人凭电汇的有效凭证或银行汇票于投标当天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现场向招标人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谢先生 ****-*******

电汇回执单或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区、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人全称: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遂昌县支行

帐号:****************258

备注:需在缴纳保证金的同时备注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局遂昌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三、特别说明

1、投标人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28日12: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对放弃投标原因进行说明;

2、投标人放弃投标且未按照要求通知招标人的或非招标人原因放弃投标的,视作投标不良行为,招标人有权在相关的诚信系统中对投标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公布。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gzb.suichang.gov.cn

十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 , 187*****287

传真:****-********

监督机构:遂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部门 污水处理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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