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董溪一村听彝堂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溪口镇董溪一村听彝堂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化市溪口镇董溪一村听彝堂修缮工程已由宁波市规划局以甬规字[2015]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奉化市溪口镇董溪一村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溪口镇董溪一村
规 模:建筑面积约254.2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约 20 万元。
招标控制价(暂估): 18.6 万元。
计 划 工 期: 120 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修缮等工程。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
3.2.2项目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3 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5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今未被检查机关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3.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17 日9 时至2015年 12 月 23 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行政审批中心大厅

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持奉化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未办证或是临时交易证的须到奉化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奉化市体育场路56号,电话****-********)办妥登记手续后向奉化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 电话****-********)申请办理,相关资料请查阅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栏】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如以单位网银形式支付的,应提交加盖有银行业务章的银行电子回单,并在电子回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是以

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的,须先到溪口镇财政局办理入账手续或者以支票倒解形式入账)。
收 款 人: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溪口支行
银行账号:3901 3201 2900 0065 764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1 月 11 日 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号二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化市溪口镇董溪一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奉化市溪口镇董溪一村 地 址:奉化市桥西岸路154号
邮 编: 315500 邮 编: 315500
联 系 人: 竺东明 联 系 人:殷云云
电 话:134*****325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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