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东乡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东乡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效能,根据《2023年抚州市东乡区基层农技推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年我区计划建设 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根据我区农业发展的实际,制定遴选方案如下。
一、建设内容
根据我区农业产业布局,在全区建设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完成后,示范展示基地建成后要做到“五有”:有标牌,按照标准统一竖立“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和品种农艺性状和技术要点标牌;有先进技术示范、新型经营主体、农技人员及农民学习观摩工作方案,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工作台账和工作总结;有稳定的技术骨干或技术团队支撑;有示范展示2—3项具有集成性引领性区域主推技术或主导品种;有开展不少于2场现场观摩推介或培训活动,或观摩人数不少于200人次,指导带动5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科学高效发展。
二、申报条件
1. 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规章制度健全,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在东乡区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进行了备案。
2. 在东乡区内有自有产权或租赁合同在 2 年以上的生产基地,种植业基地面积原则上500亩以上,设施农业和生态循环等基地面积不低于100亩,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存栏达1000头以上,奶牛肉牛养殖场存栏达到100头以上,家禽类存栏万羽以上,水产类水面面积10亩以上。
3. 目前至少应用了1项东乡区农业主推技术或1项东乡区农业主导品种。
4. 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工作积极性,有较强的试验示范展示和辐射带动能力。
5. 有实施农业科技示范展示项目的能力。
6. 基地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良好。
7. 累计三年已确定为示范基地的今年不得再次申报。
三、建设时限
建设时间暂定 1 年(2023 年-2024年)。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申报的单位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表(盖章后一式三份),并根据上述申报条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9月28日,联系人:祝应根;联系电话:0794-*******。
五、遴选、验收方式
(一)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东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公告和结果,各申请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与科教股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局市场信息与科教股进行收集汇总后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由局党组会议最终确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单位。
(二)建设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验收。
附件:2022年东乡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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