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浦广场4号楼一、二层空置商铺租赁招标公告
林浦广场4号楼一、二层空置商铺租赁招标公告
林浦广场4号楼一、二层空置商铺租赁招标公告
林浦广场4号楼一、二层空置商铺招租公告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林浦广场4号楼一、二层空置商铺租赁
1.2.项目编号:GSZ-2023-216
1.3.标的基本情况: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租赁面积(㎡) | 招租底价(月租金(元/月/㎡) | 递增比例 | 经营范围 | 租赁标的层高 |
1 | 1层01-02商业 | 64.00 | 48.00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针灸理疗 | 4.4 |
2 | 1层03商业 | 88.00 | 48.00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除餐饮类外 | 4.4 |
3 | 1层04商业 | 48.00 | 50.00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茶业 | 4.4 |
4 | 1层05商业 | 24.00 | 50.00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水果 | 4.4 |
5 | 1层06商业 | 18.00 | 120.00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冷热饮品 | 4.4 |
6 | 1层12-13商业 | 100.00 | 52.00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办公、茶业 | 4.4 |
7 | 2层04商业-07商业 | 252.00 | 35.00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除餐饮类外 | 3.9 |
8 | 2层08商业 | 63.00 | 35.00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除餐饮类外 | 3.9 |
9 | 2层09商业 | 63.00 | 35.00 |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除餐饮类外 | 3.9 |
租赁用途:仅作为商业经营使用(详见上表)。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作他用,不得转租、分租。
租赁期限:三年。(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2.1.竞租人(承租人)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资产关联关系的竞租单位,不得在本次竞价活动中针对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提交竞租申请。
2.2.禁止条件
竞租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申请无效:
(1)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来,曾被市场监管部门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3)近2年内曾经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在福建省高速集团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5)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贪污贿赂罪”犯罪记录;
(6)与省高速系统有未解决的经济纠纷;
三、竞价方式:采用书面一次性密封报价,最高价中选。
四、竞租人报名
4.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17日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意向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组织方报名获取《竞价文件》,竞价文件售价200元,报名方式如下:
4.2.1网络报名:意向方须在报名时间内以公对公方式将报名费汇款至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竞价文件的项目编号,意向方汇款完成后并将付款凭证、意向方营业执照、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箱信息发送至组织方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lt@163.com)。组织方对报名资料核实完成后通过意向方预留的邮箱向其发送《竞价文件》。
报名缴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4.3.竞价保证金:
4.3.1.竞价保证金金额:每个合同包1万元。
4.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2023年10月17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4.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GSZ-2023-216合同包**项目保证金”。
4.3.4竞租人应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报名以及竞价保证金缴交,并按时递交符合条件的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方可参与本次租赁竞价评审。
五、承租申请文件递交
承租申请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2号楼1层造价公司开标室1。
承租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9:30时
若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经办,持递交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若有)递交承租申请文件。
六、
七、现场勘察
出租方于10月17日下午14:30至15:00在林浦广场4号楼组织现场勘察,意向方应于10月17日下午17点前向出租方或组织方报名登记,并于10月17日14:30-17:00期间参与出租方组织的勘察活动,竞租方未提前报名或未按时参加即视为竞租人已知悉并认可接受招租资产现状及经营环境。
八、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租方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价文件。
九、联系方式
出 租 方: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138*****866
地 址:福州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地产9层经营部
组 织 方: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电 话:195*****659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2号楼1层
标签: 商铺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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