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反光防护服采购项目二次
洛阳市公安局反光防护服采购项目二次
洛阳市公安局反光防护服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金颐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的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反光防护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反光防护服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5〕159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总投资88.16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公安局反光防护服的采购。
五、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谈判时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谈判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所投产品需具有GB-20653-2006《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标准的检验报告及所投产品面料的ENISO20471:2013国际标准认证,开标时提供复印件盖公章,中标后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具有完善专业售后服务体系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招标(采购)中标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办法:潜在投标人可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1日18:00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获取谈判文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标书费100元。
八、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09:30。
九、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 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后勤处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金颐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瀛洲路交叉口建行东
联系人:
电 话:****-********
河南金颐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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