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海珠湾预制管片项目经理部砂石询价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海珠湾预制管片项目经理部砂石询价公告

各报价单位:

我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海珠湾预制管片项目经理部需要砂石料一批,贵单位如愿意参加我单位的报价,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9月22日12:00前将报价文件扫描发送至我单位(联系方式见下文),过期无效。

序号

材料名称

技术标准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河砂

中粗

6550


2

碎石

5-10

2230


3

碎石

10-20

8920


一、与相关的要求

1、本次为整体,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应载明标的物的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列目。

2、报价包含货物单价、运输、售后服务、所有税费以及其它交付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报价供应商应在报价时详细载明。

3、质量保证:

3.1、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规范要求,产品质量执行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品要求。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3.2、供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100%赔偿。

4、供货时间:2023年9月(暂定),具体结束时间为工程结束。

5、报价供应商报价以列表的形式列明近两年内的合同执行情况。

6、报价供应商应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符合报价物资经营范围。

7、如中标,不得更换供应单位;

8、响应报价供应商应积极响应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二、采购质量要求

河砂、碎石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

三、货款及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结算货款=验收数量×结算价格。

实收数量以按需方生产混凝土配合比计算得出砂石的用量作为合格的产品数量验收,卖方可全程监督,碎石含税退货处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2、货款支付: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铁建银信方式进行支付。甲方在收到发票60天内付清每批货物的70%货款,90天内付清每批货款的90%,10%作为质量保证金6个月后支付且不计利息。因甲方业主付款延迟或甲方资金紧张导致甲方延迟对付款的,根据风险共担原则,乙方同意延期且不计利息。

3、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四、验收标准

1、质量验收:按国家现行标准验收,供货期内需用单位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由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委托权威部门进行检验。

2、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甲方应在 1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电话或传真)后 1 日内处理,否则视为认同。

六、其它有关询价的内容

1、到站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安村中铁十四局华南区域预制基地(工地现场)

2、联系人:王清超 联系电话:131*****353

邮 箱:*********@qq.com">*********@qq.com


,青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珠湾预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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