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海路(振兴路-镇西中心聚集点)、滨海大道(浩海路-天海路)等燃气工程PE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E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招标控制价:280万元
2.2 招标范围:PE管若干(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2.3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供货方供货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每次发货的运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2.4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或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
2)制造商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在兴光燃气、华润燃气、港华燃气、北京燃气、上海燃气、深圳燃气等大型燃气企业有过销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制造商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无产品被相关燃气企业处罚过的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1日9:00 至2023年9月25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 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4.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9月 26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8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奉化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山头朱村商家自然村南侧1号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74-********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934室
联 系 人:汤幸杰
电 话:0574-********、0574-********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