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啦
长沙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啦
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壮大劳动法律法规维权(监督)的公益力量,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劳动法律法规维权(监督)志愿者。现就相关招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二、基本条件
(一)主要工作地点在长沙,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与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18-65岁,乐于为职工群众开展志愿服务。
(二)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调解沟通能力。获得法律资格证或劳动争议调解员证的,从事工会工作1年以上,以及原在劳动争议调处等相关岗位工作,现已退休,愿意继续在此领域奉献的同志优先。
(三)不以经济报酬为主要目的,愿意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参与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法律法规普法、维权、监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等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权利与义务
(一)志愿者的权利
1、热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二)志愿者的义务
1、主动宣传《工会法》《劳动法》《湖南省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知识,带动更多职工群众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知法、学法、守法。
2、不以经济报酬为主要目的,自愿参与市总工会开展的工会普法宣传、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处等工作。
3、自觉维护维权服务志愿者的形象。
4、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5、根据个人意愿,每年至少参加四次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
6、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向所属县级工会申报,经审核合格后上报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劳动关系争议调解委员会统一登记造册。
(三)期间维权监督员(志愿者)因健康、工作、居住地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或因违法、违纪、有损消组织形象或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将予以除名。
五、报名电话
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总工会********
长沙经开区总工会********
宁乡经开区总工会********
芙蓉区总工会********
天心区总工会********
湘江新区岳麓区总工会********
开福区总工会********
雨花区总工会********
望城区总工会********
长沙县总工会********
浏阳市总工会********
宁乡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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