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征集2024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征集2024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2024年政府立法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地方立法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征集2024年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含审议类和调研类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法项目建议

(一)立法权限范围

需要提请制定、修改或废止市政府规章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梳理涉及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就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范围内的立法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立项建议。

2.立法项目建议的文本初稿及其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内容包含:立法必要性、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规范的内容、调研论证情况,国家、省、市的立法和文件规范情况,与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等上位法和国家部门规章的关系,与上位法是否抵触、重复,外地立法经验等内容。

3.提出废止规章项目的,应当说明废止的详细理由和废止后替代措施。

4.立法调研报告,内容包括:需要立法涉及事项的现状、立法目的、立法必要性及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立法的重点难点、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调研论证等情况;

5.未提交规章立法项目初稿文本及其详细说明的,不列入审议类立法项目。经论证后,对立法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规范的主要内容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等补充提供书面说明的,可列入调研类项目。

二、相关要求

(一)注意事项

立项建议及其附件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贵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和上述要求。

(二)时间要求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在立项建议中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有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述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及其Word电子文档的材料于2023年10月30日前提交我局。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陈雷;联系电话(传真):0851-********

电子邮箱:ssfjfgfg@guiyang.gov.cn)

附件:

标签: 政府规章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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