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河东环路桥—倪家台桥生态护岸和清淤工程

南沙河东环路桥—倪家台桥生态护岸和清淤工程

项目地址
南沙河东环路桥至倪家台桥河段 5.3千米。东环路桥至七岭子桥段不安排工程措施,重点治理河段为七岭子桥至倪家台桥河段
招标人名称
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沙河(东环路桥—倪家台桥)生态护岸和清淤工程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3403.67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清淤疏浚工程、拦蓄水建筑物工程及漫水路重建工程 1.新建生态护岸工程共计 4.237 千米。按岸别分类: 左岸生态护岸工程长度 2.575 千米、右岸生态护岸工程长度1.662 千米。按护岸结构型式分类: 绿滨垫护岸全长 957 米(左岸 567 米,右岸 390米),共布置2处;生态框挡墙护岸全长 2312米(左岸 1529 米,右岸783米),共布置 6处:混凝土护岸全长 968米(左岸 479米,右岸 489米),共布置2处。 2.清淤疏浚工程总长度 3.74 千米。其中: 干流清淤长度 3.34 千米,支流谷首峪河清淤长度 0.40 千米 3.拦蓄水建筑物工程,改建钢坝闸 1座。钢闸坝长 26米,坝高 2.0米。 4.漫水路重建工程1座。漫水路长度为 45 米,宽6米
标段(包)名称
南沙河(东环路桥—倪家台桥)生态护岸和清淤工程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治理河道长度 3.74 千米。其中:干流治理河道长度 3.34 千米; 支流谷首峪河治理长度 0.40 千米。
投标保证金
2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10-20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2514.******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9-21 08:00至2023-09-28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12 10: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10-12 10: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凡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主体分包、挂靠及联合体。 6.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李晨曦185*****658
监督部门
鞍山市水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2-*******
招标人
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韩国商业街1#楼09.13号
联系人
马野
电话
0412-*******
邮箱
hougang@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营城路545栋1层37号
联系人
李晨曦
电话
邮箱
lnzxgczx@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申请电子保函

标签: 清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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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众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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