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涉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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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涉行审投字【202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00平方米。主要新建三个停车场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普通停车位、立体停车位、充电桩;附属设施包含门卫、辅助用房道路硬化、种植绿植、智能停车系统、室外水电及其他配套工程。预计工期24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机械式停车设备);未两证合一的,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维修)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投标。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上传。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应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1 00:00至2023-09-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11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涉县正大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涉县行政服务综合楼北五楼地址:涉县府南路13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张申龙联系人:赵群
电话:0310-*******电话:0310-*******
传真:0310-*******传真:031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ddl2002@126.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涉县支行
帐号:/帐号:130*****208*********

标签: 配套设施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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