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锦州工程技术处作业设备维修(二次)招标公告
油田锦州工程技术处作业设备维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作业设备维修 | ||||||||||||||||||||||||||
项目编号 | ****-*******-LH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保障油水井正常作业,确保修井作业设备完好。2.2招标范围:修井机、通井机和其他作业设备修理。2.3 项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锦采街锦州采油厂油区。2.4 工 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2015年W第 151795号 的招标文件。 修井机、通井机和其他作业设备修理。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3.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且应具备一类汽车维修服务资格。(2)具有承揽该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同时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厂房、场地、设备、维修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3)近3年内从事过类似服务项目;能够保证24小时服务。(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12月18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2月23日 17时00分00秒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月 18日至 2015年 12 月23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锦采街锦州采油厂办公楼(原工程技术处办公楼409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现金或银行转账,售后不退。4.3 不邮寄招标文件.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月 8日 9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锦采街锦州采油厂(原工程处办公楼五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标包售价应提交 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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