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4、招标设备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5、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6、招标设备为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SFDA)的复印件,并承诺中标后提供的设备将完全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第276号令)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7、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8、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全国各地检察院均可查询与办理),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并同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HPZFCG15-10392)
3、预算编号:02-15-********,02-15-********,02-15-********,02-15-********,02-15-********,02-15-********,02-15-********,02-15-********,02-15-********,02-15-********,02-15-********,02-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件一:包埋机 数量:1台 预算:13万元人民币包件二:超声刀 数量:1套 预算:65万元人民币包件三:动态血糖监测系统 数量:1台 预算:10万元人民币包件四:全数字高清腔镜系统数量:1套 预算:95万元人民币、宫腔电切镜 数量:1套 预算:30万元人民币、腹腔镜及腔镜器械 数量:3套 预算:48万元人民币包件五 :均质器 数量:1台 预算:13万元人民币包件六:连续无创血压监护仪 数量:1台 预算:60万元人民币、麻醉深度监测 数量:2台 预算:80万元人民币包件七:内镜工作站 数量:1套 预算:180万元人民币包件八:内镜治疗工作站 数量:1套 预算:50万元人民币包件九:膀胱硬镜 数量:3套 预算:72万元人民币包件一、包件二、包件四、包件五、包件六、包件七、包件八、包件九接受进口产品,包件三不接受进口产品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招标需求。
5、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后1个月之内
6、交付地点:重庆南路149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2-1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1-06,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2月17日起至2015年12月23日,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ccgp-shanghai.gov.cn)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2015年12月17日起至2015年12月23日内按照规定登陆网站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1-13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1-13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网上投标回执;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网上投标回执; 备注:投标人代表可自备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七、其他事项
1、答疑与澄清: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于2015年12月24日16:00之前以书面传真形式 (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曹喆彦。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的方式发布澄清纪要,发布澄清纪要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16:00前。注: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承担。2、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