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剖面样品调查与采集和整段土壤标本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兴山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剖面样品调查与采集和整段土壤标本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剖面样品调查与采集和整段土壤标本制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ing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1372-******-01F
3、项目名称: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剖面样品调查与采集和整段土壤标本制作)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3.5(万元)
6、最高限价:123.5(万元)
7、采购需求:
第三次土壤普查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国务院决定自2022 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宜昌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和《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兴山县域范围内剖面样点点位校核、调查与采集和整段土壤标本制作、样品的包装、暂存和流转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电子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技术领队名单》内单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报请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ingshan.gov.cn)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0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ingshan.gov.cn)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下一轮或最终报价,下一轮报价的手机号码以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表上的电话号码为准,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30分钟内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在报价阶段电话号码打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则表明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视同该供应商放弃参与项目磋商,评审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对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文件(废标)处理。磋商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签章不完整,视为放弃下一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信息发布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9月21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xingshan.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发布。
5、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59*****607、采购人电话131*****526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6、推行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7、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联系方式:131*****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发全过程咨询服务(宜昌)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共强村村委会四楼
联系方式:159*****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英
电 话:15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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