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施工总
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
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1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
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代建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业主单位
使用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
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惠润路北侧,隆
泰街西侧。总占地面积为7645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为 4588.07平方米: 其中综合楼建筑
面积为4392.08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为41.19平方米。训练塔(构筑物)面积为154.8平方
米。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
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
结果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
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
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
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
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 年 10 月 12 日-投标截
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
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
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
包括 2023 年 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
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
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
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
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
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
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567731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邮 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 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 2 号楼九层 907 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2 号楼 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