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算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标准和认证体系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青海省算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标准和认证体系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青海省算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标准和认证体系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算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标准和认证体系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已由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青工咨综[2023]11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内

(2)规模:《青海省算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标准和认证体系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完成以下成果: 1、针对绿色算力基础设施等级评定、算力基础设施算力能效、算力基础设施绿色能源利用、算力基础设施绿色智能运维等方面开展4项地方标准编制; 2、推出相关认证,编制《绿色算力基础设施认证技术规范》与《绿色算力基础设施认证实施规则》; 3、算力基础设施监测平台建设相关咨询,形成算力基础设施监测平台相关技术标准; 4、配合青海发改委编制大数据产业向绿色算力转型相关指导意见。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465*****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算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标准和认证体系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服务期 :2023年12月完成4项地方标准,1项认证技术规范与实施规则的专家评审会工作。
招标范围:《青海省算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标准和认证体系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完成以下成果: 1、针对绿色算力基础设施等级评定、算力基础设施算力能效、算力基础设施绿色能源利用、算力基础设施绿色智能运维等方面开展4项地方标准编制; 2、推出相关认证,编制《绿色算力基础设施认证技术规范》与《绿色算力基础设施认证实施规则》; 3、算力基础设施监测平台建设相关咨询,形成算力基础设施监测平台相关技术标准; 4、配合青海发改委编制大数据产业向绿色算力转型相关指导意见。
合同估算价:18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760465*****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9月21日0:00时至2023年09月25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并经2013年第23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调整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刘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22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丁强、刘雪枫

电 话:0971-*******

电 话:0971-*******

传 真:

传 真:0971-*******

2023年09月20日

丁强 签于 2023/09/20 18:14:54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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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编制服务采购 基础设施 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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