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终端设备框架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终端设备框架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内容: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终端设备框架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210*****016*****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终端设备框架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1.我司承接相关业务,为采购【台式电脑(主机、显示器)】产品以及相关的安装、调试、业务割接等实施服务。

2.框架期限:

(1)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方无有效的框架协议,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方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未结束,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

(3)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80%(下同)时,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估采购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下同)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5)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 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框架协议有效期,经双方协商方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

(2)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5)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A、在框架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B、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6)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7)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8)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需求单的金额。

(9)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4.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为合同签订主体。

2.采购范围:本框架采购范围为采购【台式电脑(主机、显示器)】产品以及相关的安装、调试等实施服务。

3.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已落实。

4.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的编码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编码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限价说明

是否特殊包

交货期

1

CG210*****016*****001

2023年信息终端设备采购

141.15

/

CG210*****016*****001001

1

2023年信息终端设备采购子项

141.15

详见报价表

/

报价人必须保证产品在产品生产订单/订单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到货验收;到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验收。

二、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序号

内容

1

(1)根据《中国南网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十二条: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货物和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规模效益、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项目,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 因本项目不属于具备规模效益、社会标准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项目,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2)根据《Q/CSG*******-2023_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法》附录C: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第三点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5.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现公司承接《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广州供电局2022年信息终端框架)(台式电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要求提供中科台式机,因原有框架额度使用已达到上限,为保证供货一致性,拟向设备原厂商(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经与原厂商沟通,由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广州泽泰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参与谈判。 本项目属于上述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2.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邀请标包

1

广州泽泰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022年终端采购框架由泽泰公司承接,具有同类供货经验,且具备原厂授权函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信息终端设备采购框架采购[2023年信息终端设备采购子项]

三、公示期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公示期: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09月25日前,以书面方式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四、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csg.cn。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 号

电话:**********-2

邮箱:nwwzeb2@csg.cn

传真:020-********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3年0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终端设备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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