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纳岭沟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
水治厂区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纳岭沟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已
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
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GKZH-23G320
2.2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纳岭沟铀矿床原地浸出采轴工程水治厂区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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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2.3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纳岭沟铀矿床原地浸出采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井场水治厂现场办公及倒班宿舍区和厂外工程等项目。
2.4招标范围
(1)水治厂区新建浸出液处理厂房同时含化工原料库产品库空压机房等
分析测试中心试剂集中配制设施盐酸库双氧水库生产区辅助设施含固体
废物库生产资料库机修间消防泵房供水设施间生产辅助设施变电所生
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车库等)淋浴室及洗衣房柴油发电机房含柴油库称
量站水治厂大门及值班室等10个子项和井场集配液设施井场气体站的建筑结
构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空调等属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在正版施工图纸全部
完成后,再进行详细的界面划分。
(2)施工范围内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等,协助招标人进行单项验收竣工验收
保修期内的维保等服务。
(3)通信自动化专业的管线预埋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和
调试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恩格贝镇补录梁村
2.6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0月15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31日。
部分节点要求如下:
(1)浸出液处理厂房
2023年10月15日:开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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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0完成场平围墙桩基60%。
2024年5月30日完成0.000以下基础含设备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成:其中
5月10日完成非标设备基础50%以上,具备首批非标罐体设备入场安装条件。
2024年8月30日:主体结构封顶:
2024年10月20日:二次砌体结构施工完毕,外墙门窗封闭完成:
2024年11月1日供暖相关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完成,具备供暖条件:
2025年6月15日:装修完成:
(2)集配液设施
2024年10月20日:二次砌体结构施工完毕,外墙门窗封闭完成:
2024年11月1日供暖相关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完成,具备供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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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5日:装修完成:
(3)试剂集中配制设施气体站盐酸库主体结构完成:2024年10月1日
2.7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资质要求:
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证明
文件:
3.1.1.2投标人须具有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
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
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
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具
有单项合同3000万元及以上的核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标明的时
间和金额或合同中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企业信息查询结果。
3.1.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投标时未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
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
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
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
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
电子证书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标书费。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
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00一2023年09月26日16:00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
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
报名:其他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
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
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
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
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
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
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
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1日09
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中核第四研究设
计工程有限公司西配楼三楼320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11-8591223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邮
编:100086
联系人:庞博侯丽娟
电
话:010-68198167010-68196408
传
真:010-68118720
电子邮件:gkzb68196408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侯丽娟
电话:010-68196408
电子邮件:gkzb68196408163.com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
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
招标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
程咨询限公司
2023年0921日
Q1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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