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上梓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委托,对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路灯、二期庭院灯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
1、项目名称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路灯、二期庭院灯更新项目(校园路灯更新工程)
2、项目主要需求
本项目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路灯、二期庭院灯更新项目,对校园区域内一期的160盏高压钠灯更换成LED路灯(含连接件改造)、二期29盏庭院灯更换灯杆及灯具,以及所有老旧灯具的清运处理,详见附件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项目最高限价
55.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为废标处理。
4、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清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供货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6、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
2)在近三年内没有较大经济纠纷、事故等不良记录;
3)投标单位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投标单位采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上梓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参加现场报名并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2日上午09:30时
10、投标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77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
11、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上梓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7楼
联系人:陈明照 ;陆冬燕
附件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一期灯具更换 | 二期庭院灯整套更换 |
1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路灯、二期庭院灯更新项目(校园路灯更新工程) | 160套 | 29套 |
注:具体内容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