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日镇后叶村文化中心广场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南日镇后叶村文化中心广场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海都[2015]莆招字HD-17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日镇后叶村文化中心广场硬化工程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后叶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后叶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海都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邀请 张建星、张建林、杨凤华 3个自然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秀屿区南日镇后叶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 约27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审后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能力的自然人。
3.2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有收到投标邀请函的自然人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15 年12月17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网(http://www.xyfwzx.gov.cn/)上下载的为准。
4.3投标人对项目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5年 12月21日17:00前以书面信函(书面信函请投递至设立在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疑信箱)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 2015年12月22日18:00时前,在莆田市秀屿发展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伍仟 元,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12月 24 日10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后叶幸福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后叶村 ,
电话: 130*****618 ;
联系人: 杨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海都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秀屿区笏石镇秀山街道(区实验小学大门口) ,邮编: 351100
电话: 0594—******* ;
联系人: 林先生 。
标签: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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