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市委大楼修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老市委大楼修缮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老市委大楼修缮项目代建服务采购网络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FJLYCGJJ*******

受委托,本项目网络竞价时间定于2023年9月25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止,在龙岩公物采购网(网址:www.lygwcg.com)对以下内容进行邀请网络竞价。

一、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老市委大楼修缮项目;

2、建设内容与规模:老市委大楼修缮工程,主要包含大楼外墙、窗户、卫生间等内容修缮改造,项目总投资为340万元(含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

3、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10.2万元;

5、成交原则:本项目根据有效供应商报价价格由低到高排序,价格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价格相同的,以竞价出价时间早的优先进行排序,并确定最终竞价供应商排名。

(二)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含相关变更页扫描件);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3、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龙岩公物采购网-办事指南”、“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并提供《竞价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4、只有收到本公司邀请函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竞价。

(三)报价要求

1、各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价,以系统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报价相同的,以竞价出价时间早的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并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格为代建服务费(含税金等)。

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竞价承诺书》盖章扫描件响应承诺及报价(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在报价环节以附件形式在电子件上传)

响应承诺及报价模板如下:

响应承诺及报价

项目(项目编号:),我公司(全称) 完全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的要

求。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竞价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

承担本采购文件的违约责任。

我公司投报价格:人民币大写元整(¥)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日期: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为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包括项目建设必备的全部手续及委托、审定、报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的报审、预算编制及报审、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等);办理涉及本建设项目相关的招标工作及协调、采购文件审核工作;审查施工图纸和预算文件;工程的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与投资控制,审查项目建设所有合同、协议;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工程造价初步审查、竣工决算的审核、审批,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基建建账、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组织办理该项目竣工后保修期等工作;代表采购人填报建设工程各种报表及办理各种备案、报批、审核等手续;负责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的控制,竣工验收后办理项目移交,依法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服务方式

前期工作的代建(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委托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依法委托设计单位,并监督设计单位履行合同;

3、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项目前期工作。

建设实施阶段的代建(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与采购人(含老市委大楼办公的各独立单位)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标准,在不突破概算的情况下,优化方案,提升项目使用功能;

2、组织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报批;

3、依法委托项目造价咨询及施工单位,协助采购人签订并监督监理、施工、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履行合同;

4、组织代编项目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5、按月向采购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代编项目财务决算报表;

6、办理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要求的手续;

7、组织项目施工,按采购人要求办理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报批手续;

8、协助监理单位组织项目中间验收,会同采购人组织交工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

9、负责组织代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10.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经批准的资产价值,根据项目产权归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1.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1.1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最终总投资必须不超过项目概算总投资。

1.2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1.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福建省及龙岩市相关文件的规定。

1.4工程进度目标:要求代建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同时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做好过程材料收集备案。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及结算等。

2、代建单位应当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供法定的保障条件和措施,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

3、代建单位应监督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参建单位不得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或分包。

施工、设计及造价咨询单位,代建单位应当根据代建合同约定,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 号)以及《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印发龙岩市属国有企业小规模工程承发包及采购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由代建单位依法确定。

4、代建单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直接从事代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造价咨询等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服务。

5、履约保证金:无。

6、代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概算控制投资。项目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设计、增加投资。代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控制投资。

7、自项目竣工或交工合格之日起,代建单位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时限组织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按程序报批。按照经批准的资产价值,根据产权归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代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有关项目档案。对项目筹划、建设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办理项目资产移交手续时,应当根据产权归属移交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

8、缺陷责任期保护期为24个月。项目因工程质量缺陷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移交的,代建单位应做好整改,并负责此期间的日常维护管理,直至项目顺利移交。

9、项目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代编项目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交由采购人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建设资金应当根据进度要求及时拨付。

10、代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和单独建账核算,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定期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

11、拨付给代建单位的建设资金不列为代建单位的收入来源,代建单位不得自行从中提取项目代建管理费。

12、代建单位未能完全履行、不正确履行代建合同,或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一律由代建单位负责。

13、代建单位不依照法律、法规、本办法规定和代建合同约定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和义务,造成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投资浪费、项目前期工作和主要节点工期延误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代建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成果提交

按合同约定及采购人在发出的任务委托书中对时间、质量及数量的要求提 交项目代建管理咨询成果。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并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响应服务 内容等于或高于本采购文件要求的,都视作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服务工作应在采购人确定的服务时限及地点完成。供应商配备足量办公设施设备,并派各专业人员驻场提供及时的配合协作。

3、安全要求

项目实施期间,代建单位及其确定的施工单位等驻场服务工作组的安全问题由其自行负责。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有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如项目实施期间发生任何 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由其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六)履约时间及地点

1、履约时间:要求代建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同时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做好过程材料收集备案。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进行代建管理费的对账核算,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验收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或以中标人发出验收申请 15 日内组织)

(九) 违约责任

1、采购方、中标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中标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根据系统提示时间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在系统上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的竞价无效,本项目无需竞价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固定3000元计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账户。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缴交凭证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3、服务费收款信息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71*****010*******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 卢女士 (0597-*******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597-*******

电子信箱:longyancaigou@sina.com

联系地址:龙岩市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网址:www.lygwcg.com

招标单位联系人:曹先生

4、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招标项目再次招标采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供应商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若放弃中标,则采购人有权要求其缴交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

5、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6、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受邀供应商应报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招标要求及内容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com.cn)、龙岩公物采购网站(www.lygwcg.com)上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供应商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

10、本项目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至少3家,否则终止竞价。

11、如竞价结果存在2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情形,则以系统报价时间较早的为优先排序。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附件1:网上竞价须知

网上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基本程序

1、供应商在龙岩公物采购网(https://www.lygwcg.com/)上注册,接受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具体操作流程见龙岩公物采购网首页龙岩公物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

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其在龙岩公物采购网上的申请,正式成为网上竞价供应商。

3、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4、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5、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企业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未在《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及允许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成交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具体以公告正文为主。

三、网上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类别

(一)资格要求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

2、自愿缴交网上竞价保证金;

3、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二)网上竞价供应商类别

网上竞价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报备,申请报备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供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网上竞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

网上竞价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一份。

申请报备的供应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对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可多次参与网上竞价;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参与网上竞价。

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供应商,须在项目报名结束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承诺书》和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送至(或扫描通过邮件形式)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竞价保证金(以到帐为准)。

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其竞价将被拒绝。

四、网上竞价公告及报价时间

竞价时间规定:采购信息公告时间原则上为三个工作日,竞价开始时间从第三个工作日9时开始至当日下午4:00时截止。

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

五、项目要求(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一)质量技术要求

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正品行货。

2、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3、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卡、售后保修卡等文件。成交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及提供货物操作说明书、图纸等服务。

2、采购商品需在龙岩交货,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地点交货。

3、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其自身的承诺及生产厂家制定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采购项目另有服务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六、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一)竞价供应商对网上发布的竞价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提出询问或要求澄清,但应在竞价公告之日起报价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予以澄清、补充、修改。

(二)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三)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竞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价响应文件

(一)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见公告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

(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1、商品的品牌、型号及配置、细项单价;2、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不得出现类似于“与竞价采购文件一致或完全响应”等的字眼。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三)每个包号商品均为单独的合同包,供应商可对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包号商品进行报价。

(四)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五)竞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到达交货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截止时龙岩市公物采购网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我公司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如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八)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八、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成交原则

(一)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二)项目有品牌要求的,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有多种商品的项目,且商品须组成有机整体才能发挥作用的,主要设备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3家,否则终止竞价。

(四)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时,则该次竞价无效,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六)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须知 七“竞价响应文件”第(二)款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十、最终审查

(一)采购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进行网上公告,公告为1个工作日。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采购结果。

十一、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

十二、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二)货物到货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商的产品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中文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资料)。

(三)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四)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结论是项目验收意见的组成部分之一。

(五)项目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要求执行。

十三、货款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交《成交通知书》原件一份、《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一份和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向采购单位办理相关货款支付手续。

十四、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年参与龙岩市公物采购网采购资格等。

1、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竞价成交供应商若有以下行为视为违约: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无法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的;

4、提供的商品或所用的材料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5、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6、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7、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

8、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履约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成交供应商每发生以上一项行为视为违约一次(一次发生多项的行为视为多次违约)。对供应商的违约情形,处罚规则如下:

(1)违约一次,予以警告。

(2)违约二次,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5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违约三次,取消其六个月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8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违约四次,取消其一年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全部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五次及以上的,或严重违规、违法的将报请龙岩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罚。

(三)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火灾、人员触电等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的违约记录,以本须知实施之日起三年为周期进行计算,三年期满所有供应商的违约记录归零进行重新计算。

十五、质疑

1、供应商对网上竞价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网上竞价过程和采购结果。

4、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网上竞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竞价供应商(需系统报名的),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本须知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网上竞价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重新采购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备注:竞价供应商未按上述“5”方式提交质疑函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十六、其他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龙岩市万宝广场浦发银行楼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8楼

本须知由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3-09-25 09: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3-09-25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3-09-25 16: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大楼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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