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二十三中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南昌二十三中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南昌二十三中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规字[2023]1号)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虹(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彭小舟(副校长)、彭金花(副校长)、唐衍涛(副校长)

成 员:陶志恒、艾芃、巫海丽、李玉红、张志鹏、杨晓飞

工作职责;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学生校服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工作,制定指导意见,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校服采购工作运行畅通等;负责校服的选用、征询、采购、质量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

为了让校服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校服采购选用工作实施小组

组 长:张晓宾

副组长:李玉红

成 员:

(1)年级组长及教师代表3人:(2023 级老师、组长代表)

(2)家委及家长代表:14 人(2023年级新生每班1名家长代表,新年级各1名家委代表)

(3)学生代表14人(新年级班级中产生)

(4)社会代表1人: 邱恒

主要职责:积极参与校服采购全过程,积极建言献策,依法依规做好校服采购(学生和家长代表不低于成员人数的80%)。

2、校服采购选用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张好龙

主要职责:对校服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廉洁高效。

三、校服选用原则

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为主体,以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委员会,听取并收集与会代表关于校服参考价、校服款式、材质、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校服采购原则

1. 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

2.坚持“非营利”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合理确定我校学生校服的价格区间,具体价格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协商后与供应商合同约定,必须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对持有特困证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校服免费赠送。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质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规字[2023]1 号)的文件精神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

4.坚持“确保质量安全”原则。我校要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合法合规企业(供应商)采购校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2015《中小学生校服》、GB*****-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校服采购程序

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执行。

1.集体决策校服事项。学校党组织集体决策校服种类、款式、质量技术参数、价格区间等,并制定工作人员方案。学校党组织会议纪要向教育局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2.征集家长会采购意向。将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征求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后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并将表决结果向上级部门、家长、社会公开。

3.组建校服选用组织。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参与校服选用、采购、监督。具体名单参照上面校服采购选用工作实施小组校服和采购选用工作监督小组。

4.确定校服选用模式。征求家长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六、公示校服选购结果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校服采购合同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服务年限应保障新生家长选择权)。采购合同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八、校服费用收付

校服费用的收付按江西省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不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按要求规范选购流程后在学校收费公示栏中注明本学期选购的套数、单价和收费金额。

九、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1.在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现行质量技术标准,并要求和监督校服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 *****-2015《中小学生校服》、GB *****-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 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 *****-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009《针织学生服》、 GB/T*****-2009《机织学生服》、GB/T2662-2008《棉服装》、 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GB/T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QB/T2172-2014《注塑拉链》、 QB/T 2173-2014《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

2.学校将新学年计划招生人数、每生配置校服款式及数量提供给供应生产企业,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支出。

3.成立校服验收工作小组,严格实施验收工作。验收校服时应查看校服成品与样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完整的生产标识,要求企业提供本校相应批次的所有校服产品类别的面辅料及成衣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

4.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一检”是签合同前,校服供应商必须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检”是校服分发给学生后,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指派的专门机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5.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更换或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十、评估和总结校服选购活动

1.学校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要求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校服采购合同中具体明确。每学年进行总结和评估,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和改进。

2.畅通投诉渠道,建立投诉信箱,经常性对校服供应企业的售后服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其及时供应、确保质量。

十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校服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是学校团队精神和学生精神风貌的直接体现,统一校服管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学校常规管理、维护师生的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校服工作同时也是百姓关注的民生实事。我们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规范开展,把做好这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起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管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领导、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校服管理工作。设立投诉机制,学校定期对学生校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按要求生产让学校、家长放心满意的校服。

3.廉洁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校服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昌市第二十三中学

2023年9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校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