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一支队交通事故处理装备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高速一支队交通事故处理装备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一支队交通事故处理装备设备购置谈判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的委托就高速一支队交通事故处理装备设备购置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现采用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编号:晋政采[2015-0975]J432-A729-J1

二、项目名称:高速一支队交通事故处理装备设备购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伍仟陆佰元整(¥:39.56万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

第1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照相机镜头(进口)

3

2

闪光灯(进口)

2

3

摄像机(进口)

4

4

照相机镜头(进口)

1

5

照相机(进口)

4

6

闪光灯(进口)

1

7

照相机(进口)

4

8

照相机镜头(进口)

1

9

照相机镜头(进口)

4

10

闪光灯(进口)

20

11

闪光灯(进口)

20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交货,并负责调试,达到验收标准。交货地点:按甲方(采购人)要求地点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谈判项目所需要的其他特定条件:无

六、谈判文件免费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5-12-18至2015-12-25(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宣教中心办公室

3、联系电话:****-*******

4、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七、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资料

1、持单位委托书

2、按下列各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一切后果自负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

单位名称

承办人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12-28下午15时00分

2、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院内花园北楼二楼大厅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

地址:太原市桃园南路115号

联系人:温卓

联系电话:133*****869

集中采购机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

邮政编码:030001

项目联系人:张文良

电话及传真:****-*******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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