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内蒙古空中交通管理分局关于推荐呼和浩特新机场南、北场面监视雷达军事电磁兼容影响评估服务项目供应商的通知
民航内蒙古空中交通管理分局关于推荐呼和浩特新机场南、北场面监视雷达军事电磁兼容影响评估服务项目供应商的通知
项目名称 | 民航内蒙古空中交通管理分局关于推荐呼和浩特新机场南、北场面监视雷达军事电磁兼容影响评估服务项目供应商的通知 | 企业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 | 发布时间 | 2023-09-19 |
类型 | 招标公告 | 项目实施地 | 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所属行业 | 民航 |
项目核准文号 |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开标时间 | 2023-10-11 14:00 |
民航内蒙古空中交通管理分局关于推荐呼和浩特新机场南、北场面监视雷达军事电磁兼容影响评估服务项目供应商的通知
根据《民航内蒙古空管分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呼和浩特新机场南、北场面监视雷达军事电磁兼容影响评估服务项目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采购预算50万元。
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合并);
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具有国家政府部门(省级或以上)或军队认可的电磁环境检测相关能力认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即国家 CNAS 认证)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国家 CMA 认证)且证书内容或附件内容需包含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和民用机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检测相关能力,如国家或军队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7、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具备至少2项同类(机场或民航空管)军事电磁兼容影响评估案例。(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9、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请报名单位将资质资料发至********** @qq.com邮箱。(需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项目名称)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25日17:00
联 系 人:刘通炜 电话 0471-******* 手机159*****348
张艳东 电话 0471-******* 手机 187*****804
裴方瑞 电话 0471-******* 手机15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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