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关于2023年9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关于2023年9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9月2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隆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PP增强塑料粒子项目 | 建德市钦堂乡工业功能区 | 浙江隆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清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隆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6月05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为发展当地经济,公司拟在建德市钦堂乡工业功能区建设PP增强塑料粒子生产线,生产场所租用杭州华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闲置的厂房,建筑面积1512m2。项目生产原料为PP树脂、玻璃纤维、助剂、硬脂酸钙、滑石粉等,购置搅拌机、双螺杆挤出机、切粒机等设备,采用搅拌、熔融挤出、切粒等工艺。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3500吨PP增强塑料粒子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本项目已于2023年9月5日取得建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代码:2309-******-07-02-******)。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主要是投料粉尘,熔融挤出废气,筛分粉尘,粉碎粉尘。废气治理措施:①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熔融挤出废气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一并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②将粉碎机设在封闭的房间内,并在粉碎机的投料口处加装塑料挂帘。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入乾潭镇安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集中分类收集后,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通讯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新城荷映路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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