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群艺馆购置文化包装设施项目
廊坊市广阳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群艺馆购置文化包装设施项目
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群艺馆购置文化包装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 LFSQ2023-*****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广阳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2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138联系人:张晓东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市思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领航城小区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5*****233联系人:宁工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期: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供货及安装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九条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2、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4项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angfangsq@163.com,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开标现场当日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北京时间,下同)。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langfangsq@163.com |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廊坊市广阳区群众艺术馆会议室 |
项目联系人:宁工 |
联系方式:195*****233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95*****233 |
本公告发布媒体: |
备注:/ |
标签: 购置文化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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