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试行

榆林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试行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榆林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函》(陕环大气函〔2018〕66号)、《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函>的函》(榆政环函〔2018〕734号)等文件精神,对榆林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调整,形成本方案。

本方案由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1区划范围及时限
1.1区划范围

本次区划范围包括榆林规划区和科创新城两个区域,其中:

榆林规划区:北至榆阳区中心城区边界及芹河新区行政管辖范围界限,东至榆商高速,西和南至榆林中心城区边界范围。

科创新城:西至西环线,东至怀远一路,北至科创路,南至科创七路。

1.2区划依据

1.2.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01月0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3)《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2017年11月10日;

(4)《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5)《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办法》,1990年4月2日;

(6)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函》(陕环大气函[2018]66号),2018年11月30日。

1.2.2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2014);

(3)《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办法》(GB*****-90);

(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5)《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2011);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

(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

(9)《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

1.2.3相关规划

(1)《榆林县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域规划》(试行)1986年;

(2)《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榆林中心城区范围界定图》;

(4)《榆林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5)《榆林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12.12);

(6)《榆林市榆阳芹河新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7)《榆林市科创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2035)待批。

1.3区域时限

区划时限为2021-2025年。

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2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及限值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如表1所示。

表1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划类别

分类

时段

昼间

夜间

0类

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50

40

1类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55

45

2类

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60

50

3类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65

55

4类

4a类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市快速路、市主干路、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70

55

4b类

铁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70

60

注:(1)表1中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

(2)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

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

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

既有铁路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

(3)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3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3.1 1-3类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以上原则及方法,结合发展现状及资料,确定本次区划的各类功能区。本次榆林市中心城区划定1类区、2类区、3类区、4a类区和4b类区。

(1)1-3类区具体划分情况见表2:

表21-3类声功能区划分结果

功能区

类别

地块

片区名称

地理边界范围

面积(km2)

1类区

101

老城居住区

新建路-红山路-金沙路-榆阳河

4.96

102

城东居住区

肤施南路-富康路-东山大道-德静路

1.76

103

西沙文教区

包西铁路-迎宾大道-常乐路以东-人民西路

1.64

104

高新区居住区

榆林大道-沙河路-通达路-长兴路-明珠大道-沙河路-长城南路-榆溪大道-明珠大道-通达路-长城南路

5.95

105

青山街道二里壕村

包西铁路以东的二里壕现有村庄

0.66

106

芹河文教居住区

滨河路-东五路-纬二路-东二路-滨河路-纬七路-西一路-纬四路-西四线-纬二路-西九路-纬三四路-东环延伸线-纬七路-西十三路-规划边界

15.86

107

南郊生活居住区

榆林大道-上郡南路-榆横十二路-G210-规划边界

6.93

108

科研配套生活北区

科创路-怀远五路-科创一路-怀远一路-草海则路-科创四路-怀远六路-科创二路-怀远七路

23.64

109

科研配套生活南区

科创五路-怀远一路-科创六路-怀远三路-规划自然保留地边界-杨官海则路-科创六路-规划自然保留地边界-科创七路-怀远六路

7.82

2类区

201

东郊混合区

规划边界范围内,榆溪河以东,榆阳河以北的除去一类区的区域

20.33

202

城东混合区

规划边界内,榆溪河以东,榆阳河以南,青云河以北的除去一类区的区域

28.81

203

北环片区

规划边界内,包茂高速以东,迎宾大道以北,榆溪河以以西的区域

6.15

204

西沙混合区

榆溪河以西,包西铁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南,沙河以北的除去一类区的区域

10.13

205

高新区混合区

规划边界内,榆溪河以西,包西铁路以东,沙河以南的除去一类区和三类区的区域

19.52

206

南混合区

规划边界内,榆溪河和青云河以东除去一类区的区域

19.94

207

西郊混合区

规划边界内,包茂高速以南,迎宾大道以南,包西铁路以西的除去一类区和三类区的区域

24.72

208

芹河混合区

规划红线内,包茂高速西北的除去一类区的区域

23.50

209

科创产业混合区

西环线-科创路-怀远七路-科创二路-怀远六路-科创七路

24.80

210

科创生活服务区

怀远六路-科创四路-草海则路-怀远一路-科创五路

11.22

211

南部预留区

南侧自然保留地区域

9.20

3类区

301

高新区工业区

榆横八路-榆林大道-工业大道-榆横二十路-规划区边界-榆横十七路-包西铁路

6.70

总计

274.24

3.2 4类声环境功能区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榆林市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一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见表3。

表3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

序号

道路名称

类型

起点

终点

1

榆商高速

高速公路

环城北路

榆马大道

2

榆靖快速路(包茂高速)

高速路

北边界

西边界

3

西环线

一级公路

科创一路

科创七路

4

环城北路

快速路

新210国道

包茂高速

5

榆马大道

快速路

西边界

榆商高速

6

北环路

快速路

西边界

包茂高速

7

榆横十二路

快速路

新210国道

包西铁路

8

二环延伸线

快速路

北环路

包茂高速

9

科创五路

快速路

怀远一路

西环线

10

怀远六路

快速路

科创路

科创七路

11

文化北路

主干道

环城北路

榆阳西路

12

文化南路

主干道

榆阳西路

沙河路

13

建业大道

主干道

沙河路

长城南路

14

人民西路

主干路

公园路

芹涧路

15

榆阳西路-榆阳中路

主干路

榆林大道

上郡北路

16

富康路

主干路

榆林大道

新210 国道

17

榆溪大道

主干道

怀远十二街

榆林大道

18

迎宾大道

主干道

定沙路

长城北路

19

红山路

主干道

长城北路

金沙路

20

人民中路

主干路

芹涧路

新建北路

21

纬四路

主干道

西十八路

包茂高速

22

长城路

主干路

环城北路

富康路

23

芹河大街

主干道

北环路

包茂高速

24

金沙路

主干路

榆麻路

延寿路

25

东山大道

主干路

延寿路

上郡南路

26

东五路

主干道

滨河路

纬七路

27

长城中路

主干道

环城北路

人民西路

28

长城路

主干路

环城北路

富康路

29

长城南路

主干路

富康路

榆横一路

30

榆林大道

主干路

王泽湾

榆马大道

31

工业大道

主干道

榆林大道

南边界

32

沙河路

主干路

榆林大道

新210国道

33

德静路

主干道

肤施南路

新210国道

34

明珠大道

次干路

纬七路

建业大道

35

东一路

主干道

滨河路

纬七路

36

东二路

主干道

北环路

纬七路

37

东三路

主干道

滨河路

纬七路

38

榆横八路

主干路

定沙路

榆林大道

39

榆横十七路

主干道

怀远一路

工业大道

40

榆横十二路

主干道

包西铁路

新210国道

41

榆麻路

主干道

榆商高速

东边界

42

延寿路

主干路

上郡路

新210国道

43

南九路

次干路

延寿路

纬八路

44

西十三路

主干道

滨河路

纬七路

45

纬五路

主干道

西十八路

东二路

46

西一路

主干道

滨河路

纬七路

47

纬七路

主干道

西十八路

包茂高速

48

纬二路

主干道

西十八路

包茂高速

49

纬三东路

主干道

西六路

西二路

50

纬四路

主干道

西十八路

包茂高速

51

滨河路

主干道

西十八路

包茂高速

52

西九路

主干道

滨河路

纬五路

53

西四路

主干道

滨河路

纬五路

54

东环路

次干路

恒安路

延寿路

55

榆横一路

主干路

定沙路

榆林大道

56

东山大道

主干路

延寿路

上郡南路

57

纬三西路

主干道

西十八路

西七路

58

纬五路

主干道

西十八路

东二路

59

科创二路

主干道

怀远一路

西环线

60

科创三路

主干道

怀远一路

西环线

61

科创四路

主干道

草海则路

西环线

62

科创七路

主干道

怀远一路

西环线

63

怀远三路

主干道

科创一路

科创七路

64

怀远五路

主干道

科创路

科创六路

65

怀远七路

主干道

科创一路

科创七路

66

草海则路

主干道

怀远一路

科创四路

67

石林路

次干道

科创路

科创三路

68

杨官海则

次干道

科创五路

科创七路

69

金沙路

主干路

榆麻路

延寿路

70

金沙二路

次干路

榆麻路

金华路

71

银沙路

次干路

环城北路

金华路

72

驼峰路

次干路

环城北路

榆阳中路

73

育才路

次干路

驼峰路

东环路

74

桃园路

次干路

驼峰路

金沙二路

75

望湖东路

次干路

驼峰路

金沙二路

76

白龙路

次干路

长城中路

银沙路

77

东岳路

次干路

环城北路

红山路

78

新华路

次干路

环城北路

红山路

79

纬四路

次干路

肤施南路

经二路

80

纬五路

次干路

肤施南路

经二路

81

朝阳路

次干路

明珠大道

新210国道

82

蓝岛路

次干路

朝阳路

榆林大道

83

长兴路

次干路

西屏路

长城南路

84

桃李路

次干路

西屏路

明珠大道

85

兴达路

次干路

纬七路

长城南路

86

通达路

次干路

纬七路

长城南路

87

青山路

次干路

榆林大道

长城路

88

常乐路

次干路

迎宾路

榆阳西路

89

新二路

次干路

榆林大道

滨河西路

90

校场路

次干路

长城路

G210

91

新三路

次干路

榆林大道

长城南路

92

建榆路

次干路

人民西路

富康路

93

航宇路

次干路

榆阳西路

纬七路

94

新建路

次干路

红山路

榆阳中路

95

肤施北路

次干路

榆阳中路

永济路

96

肤施南路

次干路

永济路

郡南路

97

上郡北路

次干路

榆阳中路

富康路

98

上郡南路

次干路

富康路

东山大道

99

怀七路

次干路

校场路

朝阳路

100

榆佳路

次干路

肤施南路

南九路

101

怀德路

次干路

长城南路

南九路

102

经五路

次干路

延寿路

榆溪大道

103

榆横六路

次干路

怀远十二街

怀远一街

104

榆横二十路

次干路

怀远十二街

榆溪河

105

纬六路

次干道

西十七路

东五路

106

西十二路

次干道

滨河路

纬七路

107

西十一路

次干道

滨河路

纬七路

108

西三路

次干路

纬五路

纬七路

109

西二路

次干道

滨河路

纬七路

110

东六路

次干道

纬二路

纬七路

111

东四线

次干路

纬二路

东五路

112

经十路

次干路

兴中路

金华路

113

纬一路

次干路

东环路

新G210

114

纬三路

次干路

南九路

经二路

115

经二路

主干路

纬一街

纬七街

116

经四路

次干路

榆阳河

纬二路

117

纬一路

次干路

东环路

新G210

118

经一路

主干路

一级干线公路

机场路

119

纬八路

次干路

榆林大道

G210

120

纬九路

次干道

西十八路

西十三路

121

科创四路东段

次干路

怀远一路

草海则路

122

科创路

次干路

怀远六路

西环线

123

科创一路

次干路

怀远一路

西环线

124

怀远一路

次干路

科创一路

科创七路

125

科创六路

次干路

怀远一路

怀远六路

126

智慧路

次干路

环湖路

怀远六路

127

怀远二路

次干路

科创一路

科创六路

128

怀远四路

次干路

科创一路

科创六路

129

云创三路

次干路

会展路

科创五路

130

环湖路

次干路

西环线

怀远二路

划分4a类区的交通干线边界外距离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1)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对于高架桥或路面高于周边地面的道路,其旁边的临街建筑只有当高于高架桥路面或道路路面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才将该临街建筑面向高架桥或者道路一侧至高架桥或道路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3)对于临街建筑之后且位于拟划定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内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并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则高出部分的楼层面向道路一侧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

4)对于临街建筑之后且位于拟划定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内因楼房错落设置原因使其部分楼体探出临街建筑遮挡,则对于探出部分的楼体应按临街建筑对待,按照1)、2)的方法确定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4b类区为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边界线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结合榆林市的实际情况,将铁路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4b类标准适用区域如下:

表4 划分4b类区的铁路

区划单元名称

区域范围

包西铁路

包西铁路周边范围

(3)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其他规定

4a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的确定方法: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2014)规定,参照榆林市的具体情况,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线的边界为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没有人行道的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的边界就是道路的边界;无人行道的高架桥的边界为高架道路地面的投影边界;高速路的边界指绿化带的外边界或者路基的边界。

4b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的确定方法: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2014)中的相关规定,铁路的边界线为铁路用地边界线。

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3 乡村区域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距离依据本方案3.3中的规定执行。

4、其他规定

(1)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未规划建设前均应按照当前功能区划从严管理,规划实施后根据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区域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3)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提高区域内的固定声源,在本划分方案实施一年起执行新控制标准。

(4)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5)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方案”,应按《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执行。


附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功能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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