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提升泵站应急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利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提升泵站应急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利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提升泵站应急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吴忠市利通区利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利通区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0日16: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三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三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文杰
项目联系电话186*****749
采购单位吴忠市利通区利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中医药研创基地D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文杰电话:186*****749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杜伟0953-*******
附件:
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rar

项目概况

利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提升泵站应急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2023(ZC)26

项目名称:利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提升泵站应急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需求

数量

单价

备注

1

利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及提升泵站应急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20 立方米及以上大型吸污车

1辆

700

以最终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

30 立方米及以上大型吸污车

1辆

800

3

应急电源50千瓦以上

1小时

200

4

应急强排泵六寸排口以上

1小时

150

合计

185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鲜章及有效身份证件;3.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3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8 针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注:3.4、3.5、3.6、3.7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利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中医药研创基地D栋        

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文杰电话:186*****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            

联系方式:杜伟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文杰

电 话:  186*****749

 

标签: 应急保障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宁夏鸿辰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