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浑南院区重症医学科))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浑南院区重症医学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浑南院区重症医学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技术参数(进口1台,浑南院区重症医学科)
一、技术参数
1要求具有中英文操作界面、中英文操作系统 。
2 ≥10英寸背光液晶显示器,全触摸屏操作控制面板,可自动或手动屏幕锁定。
★3支持光纤导管并兼容普通导管,使用光纤导管时无需预热,可直接启动,无需术前提前进行光纤压力调零,机器首次启动自动调零。
4要求可自动或手动进行压力体内再校准,具备光纤压力信号及普通液体压力信号的低电平输出功能,并可直接输入至床旁监护仪。
5具有全自动操作模式,自动模式下无需手动选择触发方式,机器可以自动根据病人情况选择最佳触发机制,自动选取最合适的充放气点,并保持动态监测,随时根据病情变化自动调整,同时使用光纤球囊时机器可自动校准压力。
6配备智能型心律同步软件。自动识别各种异常心律,如早搏、室上速、房颤等,并可自动处理,无需人工调节。
7采用涡旋式压缩机的气动系统,马达速度可自适应患者心率,根据患者心率自动调整马达速度。
★8具备内置维修软件。
9具有全中文帮助菜单,具备解释报警含义并提供报警处理指导。
10具备安全隔离装置,隔离气动系统和导管系统。
11采用全氟磺酸除凝系统持续除凝,无需积水瓶或电热除凝,减少人力消耗及能耗。
12配备可热插拔锂电池,方便无交流电情况下转运病人时更换电池,无需停机。电源线可自动收回,无需绕线器或相关操作。
13显示屏上可实时显示氦气容量及每块电池状态或可用时间,以便掌握更换气瓶及电池时间,并显示球囊充放气状态。
14采用可重复充气式氦气瓶。
15配备5芯电极12导抗干扰的心电导联线,自动抑制高频电刀等电子手术器械干扰。
二、配置
1球囊反搏泵主机1台;
2 ≥12英寸可拆卸背光液晶显示器1部;
3 ≥12英寸全触摸屏操作控制面板1部;
4全屏蔽5导联ECG主干线1套;
5抗高频电刀干扰5导导联线1套;
6光纤接口1套;
7外接信号线1条;
8扳手1个;
9全自动除凝装置1套;
10冷凝器1套;
11可重复充气氦气瓶1支;
12两轮拉车1部;
13热插拔锂电池2块;
14血压有创压力电缆1条;
15安全盘隔离保护装置1套;
16豪华型带锁带双储物盒手推车1台;
17下肢血流监测装置超声多普勒1台;
18可调高度盐水支架1个、塑料防雨套1个;
三、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境内机构) 的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
3、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邮箱地址: ld@shundahui.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