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公司新建营业用房项目-电梯采购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公司新建营业用房项目-电梯采购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公司新建营业用房项目-电梯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公司新建营业用房项目-电梯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0栋一层3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26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B-2023-017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公司新建营业用房项目-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乘客电梯两部(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60 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运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运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乘客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电梯安装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书面声明(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20日至2023092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0栋一层30号

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加盖公章的法定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3092616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勒泰市御花园酒店三楼会议室

六、开启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20230926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勒泰市御花园酒店三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人:昔军 联系方式:180*****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谊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人:李继红联系电话:151*****1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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