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流村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林业站灾后房屋及附属设施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流村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林业站灾后房屋及附属设施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流村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林业站)灾后房屋及附属设施恢复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昌平区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0日14: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四层4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07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四层401。
预算金额¥16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光
项目联系电话010-********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春光 010-********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高远凌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四层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万若彤010-********

项目概况

流村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林业站)灾后房屋及附属设施恢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四层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LY-ZB-*******

项目名称:流村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林业站)灾后房屋及附属设施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东院、西院拆除新做楼地面、墙面、天棚抹灰及配套电气、给排水、采暖改造;新建院墙、车库、开水间;原有卫生间及厨房改造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2.1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2.2.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四层4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四层4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四层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1 授权代表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被授权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本人携带以上资料,以上资料必须送达指定领取文件地点且一次交齐,任何后补的资料均视为无效;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将被拒绝。

7.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7.2.2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7.2.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7.2.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7.2.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        

联系方式:王春光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高远凌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21号楼四层401            

联系方式: 万若彤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光

电 话:  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中心 林业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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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远凌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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