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项目合作经营招商公告

餐厅项目合作经营招商公告

一、招商项目概况

“博瑞·创意成都”A座3楼职工餐厅招商项目,项目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餐厅总面积1509.08平方米,目前有稳定的大楼租户、客户和相关工作人员就餐。

二、招商合作条件

(一)经营内容:在甲方的监督下负责餐厅的经营规划、部分投资改造、开业筹备、人员组织、食材采购等,日常经营符合甲方的出品管控要求、食品安全要求等。

(二)招商合作经营期限为4年。

(三)经营费用:

1、合作商兜底费用:合作方按月向甲方支付固定兜底收益不低于0.82万元/月、固定投资分摊0.625万元/月、固定租金成本2.04万元/月。

2、年度浮动收益:甲方按年度经营收入不低于以下标准计提。

年度收益

年度收入参考值

提标准

计提方式

实际年收入 ≤ 330

0

0.00

330< 实际年收入≤360

超额收入部分4%

收益=(实际收入-330)*4%

360<实际年收入≤390

超额收入部分3%

收益=(实际收入-330)*3%

390 <实际年收入

超额收入部分2%

收益=(实际收入-330)*2%

3、经营所涉人工、食材、物料、食堂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餐具增配、就餐环境布置、水电能耗、物业服务费、用餐耗材、烟道清洗、易损件更换、生活垃圾处置、经营风险和安全责任等均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四)经营投资:合作商一次性投资不低于30万元,用于购置智慧餐线集成设备、餐厅局部改造、增加风味档口设备、购置厨具餐具、餐盘回收设备等。全部投资改造需在6个月内完成并提供第三方审价报告。

(五)经营保证金:合作商需缴纳保证金30万元,签订协议前全额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六)结算约定:经营收入全部纳入甲方统一账户监管,按月向合作商支付,合作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1、月度费用=(当月经营收入)-(能耗费用)-(投资分摊0.625万元/月)-(月租金2.04万元/月)-(0.82万元固定收益)。

2、年度浮动收益=(按实际年度经营收入-330万元)*(对应比例)。

三、合作商资格要求

1、具有餐饮经营相关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4、提供近三年智慧食堂经营业绩不少于三个(合同复印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和纳税缴纳证明)

6、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查询信用信息)

四、报名及递交资料

1.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17:30止;

2、需提交的资料,详见本公告后附件1、2;

3.报名及递交资料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59号成都报业大厦6楼620办公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4.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6*****682

附件1:《招商合作资料提报要求》

招商合作资料提报要求

封面

企业名称、日期、合作项目名称

资格性文件

按招商公告要求提报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盖章)

报价表

按(附件2)格式填报后盖章

投资明细及

实施计划方案

拟定投资明细及实施计划方案,要求投资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实施完后乙方需提供第三方的投资造价审核报告,投资额以第三方造价审核报告为准)。

项目人员配置

拟本项目人员配置及相应人员的职业等级证书复印件

经营方案

食堂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分析、餐线设计、出品管理、客诉处理、宴会服务、食品安全、食谱及餐厅布置、上墙制度、人员证件管理、个人卫生、食品采购、食品进货查验、食品加工、食品留样、食品贮存、餐具卫生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卫生、消杀管理等);

自行补充资料

自行补充资料放置最后

资料提供

提供正版一套、副本一套、电子版一套;

备注:以上相关资料按先后顺序,编制完成后按规范装订成册(盖鲜章)

报送甲方指定地点。

附件2:《投资报价表》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1

智慧餐线设备

智慧餐线集成设备

2

食堂装修

前厅后厨效果提升,整体装修、强弱电改造及部分区域修缮

3

风味档口设备

饮品/特色风味区档口设备

4

家具及前厅设备

添置部分家具及前厅设备

5

厨具餐具

增添所需厨具餐具(含包间)

合计

甲方收益报价表

合作单位承若向甲方每月支付兜底收益(人民币 万元/月,大写: )

甲方年度浮动收益分配表

年度

收入

年度收入期间值

期间值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

备注

实际年收入 ≤330

不计提年度服务费

0.00

按年度实际
收入对应期间值标准收取服务费

330<实际年收入≤360

超额收入部分( )

收益=(实际收入-330)*( )

360<实际年收入≤390

超额收入部分( )

收益=(实际收入-330)*( )

390<实际年收入

超额收入部分( )

收益=(实际收入-330)*(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厅 经营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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