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媒体信息推广项目比选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媒体信息推广项目比选需求
一、项目概述
1、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媒体信息推广项目。
2、项目地址:营口市税务局。
3、采购需求
(1)在中央级网络媒体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不少于25次;
(2)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级平面媒体,提供4次推广服务。
4、报价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超出最高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最高控制价:20万元。
二、比选方法
比选人将根据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
三、比选申请人的条件
1、联系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企业相关加盖公章的证书证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非三证合一则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经营范围中具有媒体信息推广业务
四、报名条件和方式
1、参与报名单位需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财务能力、具备文字、图片、视频等媒体信息推广能力;
2、参与比选单位将资格证明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营口市税务局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登记报名。
3、报名电话:0417-*******联系人:张泽华
五、比选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委托书(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单(加盖公章)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7:00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下午2点,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四楼小会议室。参与竞标单位应带齐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准时进入会场,超时将视为放弃此次比选。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2023年9月21日
标签: 媒体信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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