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配餐公司宁波地区全品类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

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配餐公司宁波地区全品类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配餐公司宁波地区全品类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内容

基本要求

配餐公司宁波地区全品类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配餐服务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计划签订年度采购协议,以订单方式采办,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内容为:宁波地区全品类物资,共计775项产品。要求供应商具备提供合格货物和相关服务的能力。合同签订模式: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预计发标时间2023年10月。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的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3)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注:(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45天(以发票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全品类食品供货合同,该合同已结算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基于该业绩合同食品已结算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证明文件(业绩发票明细表)。(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期限、合同产品清单等内容;证明文件(业绩发票明细表)需按投标文件中“附件:业绩发票明细表”格式提供,不需要提供发票图片及明细。合同已结算金额以业绩发票明细表合计金额为准。投标人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信息准确性并为准确性负责。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约定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发票明细表无法查询发票真伪或者业绩发票明细表缺少信息或者业绩发票明细表信息不正确或者查询存在虚假发票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不予认可,将导致废标。 (4)评标环节或中标候选人现场考察环节或中标人申请中国海油供应商名录准入前,招标人将检查投标人本次投标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业绩合同原件、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投标人不提供以上原件或者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具备中标资格。检查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年平均净利润为正。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时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上海阳光餐饮网会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上海阳光餐饮网(北京先发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购买会员的合同及发票。暂时不具备会员资格的,投标人要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办理上海阳光餐饮网会员。

2、投标人至少具有6名配送服务人员,年龄不大于60周岁,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有效期内健康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2023年6月-8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人名称一致。

3、投标人至少提供3辆冷藏运输车辆,并承诺车辆随时可用于本项目配送。若自有车辆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若租赁车辆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机动车登记证书;

投标人具备存储产品的库房,库房总面积≥200平米。若自有库房需提产权证书;若租赁库房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租赁期包含协议执行期限,提供库房结算发票(投标截止日45日前)

★交货地点

主要交货地点如下,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增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交货地点1: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浙江LNG接收站 交货地点2: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西湖终端 交货地点3: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中海油大厦(宁波) 交货地点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光明码头,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

基本上需要每天配送,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技术指标

投标人满足采购技术要求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9月21日

,宁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宁波地区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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