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相关管理规定,采用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中央空调系统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FRSW******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荷花路办公区)安装的远大BY150一体化机组1台、约克末端243台、远大净化型空调末端7台、冷却塔1台,所有设备安装使用于2010年,已运行10余年,此次维保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预算(即最高限价):******.00元/年,三年合计******.00元。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中央空调系统维修、维保或保养等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3、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0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27日09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八、磋商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
九、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止。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
联系人:曾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
地址:长沙市晚报大道11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得前、杨丹华、陈永骏
联系电话:0731-********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标签: 中央空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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